初七就要上班,这个春节“有点赶”。新的休假制度又取消了“五一”长假,下一个黄金周要等足足8个月!这两天,陆续有市民诉说“失落”。记者发现,虽然可休带薪年假,但很多人对能否落实仍存疑虑,而有意识提前设计一家人全年休假计划的市民就更少。(《羊城晚报》2月11日)
按说,以往的春节长假从初一放到初七,新的国家法定假日将春节长假改为从除夕至初六,同为7天,并未减少,市民有关春节假期“缩水”的抱怨多少有些罔顾事实、信口开河的嫌疑。不过,既然这样的抱怨不是来自一两个市民的特例,而是大有人在,甚至是陆续有同样感受的“失落”者,那么,市民有关春节“缩水”的抱怨恐怕未必就是无的放矢,而是另有原因。
事实上,尽管新的休假制度取消大年初七后增加了除夕作为国家法定假日,表面上看,法定的春节长假依旧维持7天不变,并未缩短,但是,除夕这个日子实在是太过特殊,除夕夜与亲人团聚也实在是国人欲罢不能、无法改变的习俗。于是,为了这个无法割舍的团聚,在除夕尚未成法定休假的日子里,除夕休假其实已经成为一个公开的秘密,各行各业也无不认同并尊重这样一个来自民间约定俗成的假日。于是乎,相比过去,新的休假制度并未实质上增加除夕休假,相反却减少了大年初七的假日。
尽管只少了一天,但有道是“春宵一刻值千金”,春节难得的团圆日子里,一天假日当然也是弥足珍贵的,如此衡量之下,市民们对于春节长假“缩水”的抱怨,也就不无道理了。更何况,新休假制度在尚未真正落实带薪休假的前提下,便取消了“五一”长假,长假的“缩水”其实远不止春节,市民的抱怨也就更能理解了。
从这个意义上说,休假制度尽管不是什么根本大法,但却是事关民生福祉,关乎百姓感受的事体,休假制度自然是为了提升民众的福祉,为了让公众更好地享受休假的愉悦。既然如此,若是休假制度的修订仅仅停留在法定假日并未缩短这样一个初级层次上,当然远远不够。假如新休假制度在出台之前深入调研民间春节长假的休假方式,并经过民意的讨论和抉择的话,那么,法定长假看似并未“缩短”,市民感受却大大“缩水”的尴尬完全可以避免。期待休假制度的后续修订能够以此为鉴,更多地关注公众的感受,而不是自说自话。
(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