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新闻网网友“有晴天”问:我想起诉离婚,但我们夫妇的户口不在一起,我是到对方的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还是在我所居住的户口所在地起诉?
洛阳新闻网律师在线频道加盟律师答复:1.离婚诉讼一般应该向被告户口住所地法院提起;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另一方提起离婚的诉讼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受理;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的居住地法院管辖;3.协议离婚诉讼,经常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不一致时,特别是两地相距较远时,当事人就离婚达成一致意见情况下,可选择经常居住地提起离婚诉讼,通过法院调解结案。你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对照上述规定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