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胡越 刘居彬) 昨日上午,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总结表彰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第26届牡丹花会动员大会上,市委书记连维良指出,要以创卫精神来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
2008年,中央文明委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第二次全国文明城市评选工作。我市在2005年的第一次全国文明城市评选中获得“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称号。按照省委和省文明委提出的洛阳、郑州要直接参加第二次全国文明城市创评工作的要求,2008年,我市将在全市掀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热潮。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全乐在会上宣读了《洛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各级各部门要全面深化创建工作,对照检查我市各项指标实际情况,在巩固、提高、发展上下工夫, 力争在2008年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确保蝉联“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称号。
就深入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郭洪昌提出具体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迅速掀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热潮;突出抓好薄弱环节,对照全国文明城市的标准,深入调查,摸清底数,制订方案,强化措施,全力攻克未达标项目;切实解决好民生问题,让群众亲身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创建成果;努力提高市民素质,采取有力措施,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抓好基层创建活动,坚持点面结合,以点促面,树立一批有说服力、有影响力的先进典型,努力形成一批富有创新特色的工作亮点;形成创建合力,加强领导,广泛动员,注重实效,健全机制,加大监督考核力度。
市委书记连维良在讲话中强调,我们一定要以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新的起点,不断巩固和提升创卫成果,努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过程是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的过程,是营造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的过程,是营造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的过程,是营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的过程,是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质量的过程,是营造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的过程,是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环境的过程。因此,创建文明城市是我们的必然选择。
连维良指出,要以创卫精神来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一是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从城市实力上体现城市文明;二是要以提高人的素质和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为重点,从城市形象上展示城市文明;三是要以加强城市管理为抓手,在城市环境上塑造城市文明;四是要以创建文明县(区)、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培育文明市民为基础创建文明城市;五是要积极营造创建文明城市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全民的文明意识;六是要用文明的方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七是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真抓实干,形成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