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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2版:新气象 新起点 新希望 聚焦2008全国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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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新一届国家机构组成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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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3 月 13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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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
提名新一届国家机构组成人员
  据新华社北京3月12日电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12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会议。

  3月9日,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代表们一致同意批准这个报告。根据代表们提出的具体意见和建议,报告进行了多处修改,其中比较重要的修改有6处。主席团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主席团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12日上午,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一致同意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主席团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受中共中央委托,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习近平就中共中央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推荐的新一届国家机构组成人员人选名单作了说明。

  习近平说,为推进国家机构组成人员的新老交替,进一步增强活力,使新一届国家机构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现国家机构中一些年龄较大的同志将退下来,充实一些相对年轻的同志。新进入国家机构的人选应主要考虑本人的素质和条件,同时,也要考虑工作需要和结构要求。人选中应有各方面的领导骨干,也应有特定方面的代表性人物,还应有女同志和少数民族同志。新一届国家机构提名人选一般应为上世纪40年代以后出生,个别民主党派领导人的提名年龄可适当放宽。

  习近平说,根据中共中央确定的原则,去年12月初对新提名为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副主席的中共预备人选,在正省部长级和正大军区职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范围内进行了民主推荐。对非中共人选,分别听取了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的意见。经过广泛听取党内外各方面的意见,中央政治局常委和中央政治局成员反复酝酿,认真研究,并经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中央政治局全体会议讨论,提出了新一届国家机构领导人员人选建议名单。2月27日,中共十七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了这个建议名单。

  习近平说,这次全国人大换届,有一些党内外的老同志由于年龄原因,没有继续提名。

  主席团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人选名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人选名单,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人选名单,作为主席团提名,交各代表团酝酿协商。

  据介绍,中共中央推荐的新一届国家机构组成人员人选,提请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后,依照宪法和全国人大组织法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的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的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人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人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人选,由主席团提名,提交各代表团酝酿协商后,提请大会选举;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人选,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提请大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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