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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1版:新闻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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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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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3 月 27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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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洛话题
为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叫好
  以往,员工工资给多少都由老板说了算,今后,企业员工可以就工资问题和老板进行协商。从3月26日开始,我市将全面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完善的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本报3月26日A2版报道)

  当前,中国劳动力资源大量富余,市场经济尚在发展培育之中。如何保证社会各阶层成员之间分配的公平性,是个巨大的难题。能否解决这个难题,关系到发展速度,更关系到社会稳定。在这种情况下,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有望有效弥补这个缺陷。

  对职工而言,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意味着职工对个人的工资有了发言权,能够通过各种途径与企业及行政部门“平起平坐”地协商工资,可以对自己不满意的薪酬等待遇说“不”。显然,这是对职工弱势地位的提升。

  同时,企业也应看到,该制度也包含着丰富的管理科学的理性。经协商而定的工资标准,应是职工与企业之间最好的“凝聚剂”——在特殊时期,该制度也可发挥一定的调节作用,如在经济萧条时期或因种种原因企业遭遇困难时,就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控制甚至降低工资水平,以便共度难关。因此,这一制度既有道德层面的人本意义,也有管理层面的理性价值,是具有“双赢”效果的制度。

  建立和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员工可以心情舒畅少跳槽,企业可以稳步发展提高效益,从而有力地保障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我们有理由相信,这项制度的推行一定可以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其良好的社会效果值得期待。 (常姣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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