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万元存款被人用克隆存折取走,广东省佛山市一储户将银行告上了法院。近日,佛山市禅城区法院判决被告某银行向储户支付全部存款人民币128万元及利息。
法院审理查明,潘先生以个人名义在佛山某银行开设了一张设有密码的储蓄存折。截至2007年11月19日,账户内尚有余额1285303.72元。同日13时46分,银行为一名姓陈的客户开办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并开设了一张银行卡。当日16时许,银行为陈某办理了转账业务,将潘先生账户内128万元转账到他的银行卡账户。同月20日,潘先生持存折到银行办理业务,银行以该账户128万元已被支取为由拒绝取款。
潘先生多次与银行交涉无果后,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该银行立即支付其存款人民币128万元及相应的利息。(据《新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