涧西区刘先生问:去年冬天,我骑电动车下班时因雪天路滑不慎摔伤,至今仍不能上班。这种情况能否算工伤?我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会显、谢亮答:刘先生所提的问题很有典型性,近年来这种事情时常发生,但遗憾的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这种情况不能算工伤,职工不能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我国关于工伤的认定非常严格,《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据此可知,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因机动车交通事故受伤的,构成工伤。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电动车不属于机动车。刘先生骑电动车下班时因雪天路滑不慎摔伤,属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他受的伤不能算工伤,因此,他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