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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5版:新闻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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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农村味”
是隐性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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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8 月 5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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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gument 异论锋生
拒绝“农村味”
是隐性歧视
  【新闻背景】 重庆市新命名的城市标准地名,将不再使用“村”字。7月31日,该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处有关负责人称,今后审核城市新地名,“某某村”将被拒绝,但对现有带“村”的城市地名,原则上不予更改。(《重庆晨报》8月1日报道)

  因为外地人误解城中之“村”是在农村,重庆市市民蒋女士致信该市市长信箱,建议更改主城带“村”地名,重庆市民政局给出了上述答复。

  其实,蒋女士过于敏感,自认为被人小瞧了。在农村又怎么啦?令人大惑不解的是,该市政府部门也认为城市地名带“村”字,有点农村味儿。这就怪了,仿佛城市地名带“村”字,就有失身份,是丢脸的事。

  事实上,城市地名带“村”字并不掉价,也不跌份儿。重庆的红岩村不是闻名天下吗?北京有“中关村”、“亚运村”、“奥运村”,也都带有“村”字,还叫得响当当,格外引人关注。

  有点农村味的看法,折射出政府部门的一种好恶。而重庆市今后审核城市新地名,拒绝带“村”字,其中的潜台词是:农村是落后的,作为发达的城市地名带有“村”字,丢脸,影响形象。政府部门作出这样的决定,无疑显露出城市歧视农村这一地域性歧视背后的“隐性歧视”。这显然与社会倡导的公平、平等、正义的理念相悖。

  就因为蒋女士误解,建议更改主城带“村”地名,政府部门便“煞有介事、斤斤计较”,真让人“哭笑不得”。     (王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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