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安徽砀山县“两风办”作为一个临时机构,以干部作风和部门行风建设为突破口,在短短数月内竟掀起一场“吏治风暴”:全县83个县直机关近七成单位被其判为“不及格”,多个部门的“一把手”被免职。(《成都商报》8月4日报道)
砀山县整顿吏治不手软,以一场令人瞠目的“吏治风暴”,风扫懒官和庸官,百姓自然拍手称快。但是,驱动这场“吏治风暴”的原动力,并非来自依法行政语境下的“法治引擎”,而是得益于整治机构“直接归县委、县政府领导”之“区位优势”。换言之,砀山县“两风办”虽只是一个临时机构,但由于有县委、县政府这把“尚方宝剑”在手,故一旦有官员被其认定为懒官、庸官或贪官,便常常剑起“帽”落,令众多平日里甚是牛气哄哄的“一把手”为之胆寒。
可话又说回来,“两风办”仅仅凭其腰间悬挂的县委、县政府这把“尚方宝剑”,便对所有县直机关和官员品评打分,直至对许多部门“一把手”大开“杀戒”,这是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吗?如此靠个别领导一时兴起而掀起的“吏治风暴”,能否成为整顿当地吏治的一种常态呢?这些恐怕都是我们不能不怀疑的。毕竟这场看似摧枯拉朽的“吏治风暴”,恰恰因为缺了“法治引擎”的强力驱动而令人对其可持续性产生忧虑。
其实,当下许多地方掀起的类似“吏治风暴”,也都胎带了太过厚重的人治色彩,其幕后推手仅仅是一两位“六亲不认”的“青天”而已。如此靠“人治引擎”驱动的“吏治风暴”,至少有这么几点先天性不足:
一是“吏治风暴”容易越出法律框架行事,使其缺少了程序正义的支撑。既然导演这一幕幕“吏治”剧目的是个别“青天大老爷”,便难免带有其与法治不同的人治个性或性情特质。
二是“吏治风暴”又常常如“麦秸火脾气”,燃烧得急,熄灭得也快。尤其当遇到来自“青天”之“上位官”的人为阻力时,曾经的“吏治风暴”不仅难以持续下去,而且还可能会以矫枉过正的闹剧收场。
三是类似“吏治风暴”往往难逃“人走茶凉、官去政息”之老套结局。即由于缺了“法治引擎”为其送去源源不断的强劲动力,类似的“吏治风暴”很难在其接任官员的任期内延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