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马经理问:我公司拟与香港一公司(通过该公司驻大陆代表处)签订项目融资协议书,由该公司向我公司借款1亿元用于我公司以BOT方式承建的工程。该协议以我公司向其交付20万元融资手续费为生效条件,该项融资我公司有风险吗?
河南万基律师事务所张利永律师答:项目融资是以所承建的项目作为抵押,向外借款,并以该项目的未来收益作为偿还借款本息的一种融资方式。
目前,项目融资是我国对外融资的主要方式之一。为规避其中的商业风险,你公司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项目融资是以项目公司的名义对外融资,而不应以你公司的名义,因此你公司应先设立项目公司,并以所设立的项目公司与融资方签订融资协议。
②该项目应符合我国有关外商投资的产业政策,我国限制、禁止的项目对外融资将不会得到政府批准。
③在签订协议前,应调查融资方的资信,特别是对那些号称面向国内企业提供融资的外国公司、香港公司等。
④在签订协议前,应做好咨询工作,以确保该项目融资符合我国外债管理政策。
⑤警惕骗子公司以融资、投资为名,骗取融资手续费、评估费、担保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