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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透露,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涉嫌故意杀人、受贿、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储存爆炸物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安局红山分局、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经依法指定管辖,移送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1 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
太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赵黎平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利用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厅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钱款;违反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储存爆炸物,依法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受贿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非法储存爆炸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 64岁的他,持枪追杀一名28岁的女子
2015年,64岁的他,持枪追杀一名28岁的女子,随后焚烧掩埋尸体。这是新中国成立后首个亲手杀人的省部级官员,案情离奇得连最好的小说家也难以编撰。
赵黎平在警界被称为“文化”厅长,发表过长篇小说,在呼和浩特市有多套豪宅,妻子在公安系统“吃空饷”。他杀人后警方在遗尸现场、赵的车里、家中共找到5把枪。此外,赵黎平还与多名女下属传出过绯闻。
知情人士称,被害人与赵黎平相识多年,关系紧密,有消息称两人为情人关系。
一名接近内蒙古警方的人士告诉记者,疑因被害女子要揭发赵黎平,双方没谈妥,赵黎平便动手。但不清楚被害女子要揭发什么事情。
另一位接近内蒙古警方的消息人士分析称,赵应是激情杀人,否则也不会身上带血,“他可是搞刑侦出身的”。
3“工作好才能调上来”的警界“大腕儿”
赵黎平涉嫌杀人引发舆论关注,不仅因他是省部级官员,更因其公安厅原厅长的特殊身份。
2012年7月21日是副总警监赵黎平正式告别警界的日子。离任时,他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协担任副主席将近半年,此时,赵已步入警界逾40年。
赵的警界生涯在哲里木盟开启。哲里木盟简称哲盟,原属内蒙古自治区,1969年7月被划给吉林省,1979年7月又被划归内蒙古自治区,1999年撤盟改建通辽市。
1972年6月,21岁的赵黎平进入公安系统,成为哲里木盟公安处侦查员。
1990年8月,赵黎平调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刑侦处副处长。第二年,他升任处长。第三年,他升任公安厅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
“工作好才能调上来。”公安厅一名退休干部回忆,赵当办公室主任时是其上级。“印象不错,挺能干,对业务熟,可能跟他是基层来的有关。”
调到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后,赵黎平的仕途扶摇直上。1994年2月,他升任公安厅副厅长。2005年3月,他升任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厅长。2007年2月,他肩负三职,担任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武警内蒙古总队第一政委。
同时,赵黎平于2007年12月担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主席助理,2010年5月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2012年2月19日,赵黎平被补选为自治区政协副主席。
■ 赵黎平简历
1951年8月生,研究生学历,曾担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副主席等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