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洛阳市伊川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70074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1、伊川县彭婆镇多家耐火材料厂粉尘污染,严重影响附近居民身体健康;2、当地环保部门环境监管不到位,耐火村料厂环境污染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3、官商勾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上级部门检查了,当地主管部门提前通知停产,假装关闭,弄虚作假整改等。伊川县彭婆镇耐火材料产业现有各类耐火材料企业55家,其中曹沟村16家、智沟村22家、其他区域17家。企业产品和生产工艺基本相同,主要原料为石英石原矿,生产工艺为石英石原矿——破碎——粗磨——细磨——成品,主要生产设备有鄂破机、球磨机、搅拌机等,主要产品为石英石粉,主要用来为钢铁企业提供耐火原材料。整个生产过程基本无任何环保设备,而且无环评审批等环保手续(或者花钱办理了环评手续)。生产过程中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除尘基本靠风。厂区生产原料等无防护措施随意堆放等。污染企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名单:伊川县恒润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伊川县彭婆凯祥耐火材料厂、伊川县恒耐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伊川县金威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伊川县彭婆镇石磊微粉耐火材料厂、伊川县和鑫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洛阳市伊川县君威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伊川县彭婆镇靖逸耐火材料厂等。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伊川县彭婆镇现有耐火材料(硅石、石英砂)企业59家,企业手续齐全,建设有污染防治设施,但在生产时,不同程度存在粉尘无组织排放现象。由于冬春季节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频次较高引起群众误会,经调查,不存在官商勾结、弄虚作假现象。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伊川县委、县政府制定了《整治实施方案》并下发了《关于做好无组织排放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计划利用3个月时间,按照疏堵结合、分类指导的原则,对县域内所有石英砂企业进行专项整治,通过关闭退出一批、提升改造一批、转型升级一批,从根本上解决石英砂行业环境污染问题。对自愿退出的企业,严格按照“两断三清”要求,引导企业在7月30日前自行拆除关闭到位;对承诺改造的企业,支持其加大技术入股、加快技术改造,严格按照上级政策要求和排放标准进行整改。9月30日前对整治到位的企业严格按照标准验收,对达到验收标准的企业可以继续生产,对未完成整治或验收不合格的,坚决取缔;对愿意转型升级的企业,按照“一厂一策”原则,引导支持企业通过招商引资、承接外地企业转移等途径,延伸产业链条,提高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
二、洛阳市伊川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300007
反映情况:洛阳市伊川县葛寨镇后富山村北边有个养猪场,臭气熏天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养殖场位于葛寨镇后富山村西北,采取固液分离、密闭发酵等措施,粪便经无害化处理后还田,现场调查该养殖合作社周边存在臭味。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伊川县政府责令葛寨镇政府、县畜牧局加强对该养殖场粪污设施监督管理,养殖合作社要改进饲养管理,及时清粪,做好圈舍环境卫生,在饲料中添加益生菌等减臭剂,在收集池加盖防蝇网等防蝇措施,减少臭气扩散,减少苍蝇孳生,减轻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三、洛阳市水务局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300042
反映情况:洛阳市涧西区华山路大唐热电厂大量取用洛河水问题,公示结果是取水合法;洛河水替代自来水项目因为具备了使用中水的条件但未充分利用,按照规定不允许新增取水许可,违背水十条条例。
调查核实情况:大唐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与洛阳北控水务集团涧西污水处理厂签订的中水供水合同。为降低成本、满足国家水资源节约使用、梯级利用的要求,2018年5月,该公司投资2000万元,新建水处理设施,预计该项目2018年11月完工,工程建成后,将减少自来水使用量,在中水供水水质能够满足使用需求的情况下,每年将新增中水使用量100万吨。2015年国家出台的“水十条”中关于再生水利用规定为:“促进再生水利用。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钢铁、火电、化工、制浆造纸、印染等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我市并未新批复新增该取水许可水量。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大唐热电加快新建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步伐,采取积极的技术措施,逐步提高中水使用量;二是认真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按照“水十条”有关规定,严格取水许可审批,切实保护地下水资源,合理开发地表水资源,鼓励再生水资源使用。
四、洛阳市伊川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300151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洛阳市伊川县城关镇李圪垯村村边有个洛阳旭强高岭土科技有限公司,是打着生产高岭土幌子的化工厂,专门生产化工有毒产品黄丹、三盐基硫酸铅、二盐基亚磷酸铅,生产中污染很严重,还有毒,无安全设施。用大批量硫酸和危险化学品亚磷酸,工人和村民无安全保障,污染周围居民。无手续,环保来检查就停止生产,过后又开始生产,地方保护主义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洛阳旭强高岭土科技有限公司办理有营业执照、现状环境评估报告备案、企业建设用地批复等,手续齐全,生产工艺不涉及化工产品,因市场原因现已自行拆除了生产设备,不存在环保来检查就停止生产,过后又开始生产。举报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伊川县责令环保部门加强对该企业的巡查力度。同时,伊川县将继续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积极引导企业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科学发展道路,促进伊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五、洛阳市伊川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70041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洛阳市伊川县高山镇洞子沟村一组东岭(张村地域)有一个新大牧业养猪场,养猪场位于村庄东350米处,处于四季顺坡风的上风口,村内苍蝇满天,臭气熏天。猪场运行半年多,规划的南北两个大化粪池没有硬化,没有顶盖,个别猪舍猪粪便直接溢流舍外,严重污染地下水。质疑建设单位资质及招标手续是否合法,环评手续是否合法,环评为何不有考虑风向、水源因素,整车的死猪仔运到哪里了。村庄整天臭味呛人,再好的环评手续百姓也不会信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现场,常新农业养殖小区选址符合动物防疫条件规定的距离要求。调查时在该养猪场附近村庄有异味。现场未发现猪舍粪便直接外流痕迹,猪舍粪便均按照工艺要求收集,进行固液分离,经无害化处理后进行肥田,无污水外排、下渗现象。对地下水进行取样监测,监测各项指标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死亡生猪由保险公司派专车统一运送至伊川县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集中处理,随车有畜牧监督人员全程监督。伊川县对该项目未批先建的行为已立案处罚。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伊川县政府要求高山镇、县畜牧局加强粪污设施监督管理,常新农业要改进饲养管理,及时清粪,做好圈舍环境卫生,在饲料中添加益生菌等减臭剂,在收集池加盖防蝇网等防蝇措施,减少臭气扩散,减少苍蝇孳生,减小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六、洛阳市嵩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300165
反映情况:洛阳市嵩县木直街乡瓦屋沟组村,沟里有一个炸药爆破焊接钢板的场子,该场子严重污染环境和居民生活。1、噪音污染,该场子已经在此地放炸药4年之久,白天放的次数数不清,方圆20公里都能听到巨大的爆炸声,严重影响村民平常生活,时间长了炸药的冲击波把村里的土房震塌,砖房震裂;2、气体粉尘污染,爆破场地周围的树木也被炸药熏的碳化了,远一点的树木都没有了叶子,炸药的粉尘落在植被上面。炸药随便堆放也没有防护,只要一下雨炸药都冲刷到地下水层造成污染,关于这个问题也向12369反映,回复是:环保稽查工作人员对地表水和地下水送去化验,没有达到污染标准。至今没有结果。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被举报的企业为嵩县星源复合钢材有限公司,注册于2013年10月17日,2015年12月在木植街乡升坪村瓦屋沟组林坡内建场生产,生产过程中利用民爆物品爆破焊接钢材,每次爆破焊接过程均会产生较大声响,每天的爆破次数为3至5次,影响到周边群众的生活。嵩县住建局通过技术鉴定,认为“村里民房部分存在裂缝,但这些裂缝产生的原因,具有不确定性,也不具有唯一性。从抽查这几户来看,这几户的房屋尚不具备危房标准,可正常居住”。爆炸焊接点树叶枯死情况从场子边向外辐射10至40米,再远处树木有枝干损伤和落叶现象。该公司所用民爆物品由嵩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和公安局领导审批,河南省永联民爆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嵩县分公司提供,审批后,嵩县民爆器材运输爆破有限公司承担运输任务,洛阳双瑞金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负责爆破施工,嵩县民爆器材运输爆破有限公司按照协议,当天使用,当天运输,作业现场不存放爆炸物品。嵩县环保局和嵩县疾控中心接举报后,均对该区域抽取地下水和井水进行化验,检验结果显示该地区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并对该组群众进行了情况说明。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截至目前,该公司处于关停状态。嵩县将组织工商、环保、安监、林业部门依法吊销该公司营业执照;彻底清理该公司的一切设施设备,取缔到位;林业部门已制定出植被恢复具体方案,要求于7月25日之前完成在该区域栽植容器袋侧柏、撒播紫穗槐或烧饼花种子,及时恢复该区域生态环境。木植街乡政府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监管力度,确保关停到位,防止死灰复燃。
七、洛阳市偃师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300189
反映情况: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学石油储运专业,我的家乡偃师市有大大小小的鞋厂上千家,每次放假回来都会闻到一种有机溶剂的气味,特别是鞋厂聚集的北窑和山化,经过我了解都是鞋厂在生产过程中喷涂的一种有机溶剂稀释的涂料。用大量的二氯甲烷、二氯乙烷或溶剂油。因我学化工,这种使用方法都属于国家治理的VOCs无序排放范围,不仅对大气有害,还对长时间接触的工人有害、居住周边村民更有害。大部分鞋厂安装了环保设备,但是这种设备对VOCs处理几乎无用,形同虚设。解决这个无序排放VOCs的方法,最好是不用有机溶剂,必须用了需要上专业的设备分段处理,才能有效的控制VOCs的排放达标。希望领导能重视,发展经济的同时,还村民一片清新的空气吧。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偃师市制鞋企业生产工艺相对简单,投资规模较小,企业数量增减不断变化,目前大约有制鞋企业650余家,其中聚氨酯布鞋生产线约300条,预塑布鞋生产线约400条。制鞋企业主要分布在槐新街道办、伊洛街道办、商城街道办和山化镇,工作人员在对槐新街道办北窑村制鞋工业区和山化镇制鞋工业园制鞋企业进行调查时,现场能闻到轻微的塑料气味。预塑布鞋生产线不使用有机溶剂,聚氨酯布鞋生产线的脱模工段使用的脱模剂含有机溶剂,脱模剂原液的主要成分:去离子化水、乳化蜡液、甲基硅油乳液、改性硅油乳液等,脱模剂原液经稀释后使用,一条聚氨酯布鞋生产线每天脱模剂使用量约4公斤,少部分脱模剂都喷涂在鞋模具上,被沾染进鞋底吸收,大部分被废气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后排放。2017年5月,根据《洛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防治臭氧相关措施的紧急通知》的要求,要求全部制鞋企业限期完成VOCs工艺废气治理任务。2017年8月偃师市制鞋企业全部安装VOCs废气收集处理设备。制鞋企业产生的VOCs废气经废气处理设备收集处理后排放,经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显示VOCs排放数据均低于河南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偃师市相关部门加大对制鞋企业的检查力度,确保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满足河南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要求;要求工信、环保等部门探索新工艺,寻找更清洁、更环保的脱模剂产品,替代目前使用的二氯甲烷和汽油稀释的脱模剂,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下转A0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