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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洛阳市栾川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300192
反映情况:河南省栾川县潭头镇胡家村(栾川嵩县交界处)赵海军不顾党纪国法顶风违法,在村民饮水水源上方建设大型养猪场,1万头生猪粪便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死猪随处乱扔,严重污染下游3个小组五百余人生活及生产用水,经对水源检测己严重超过卫生标准,对人民的身体健康造成极大的危害,自建设养猪场以来群众的患病率成倍增加。群众有苦难言。
调查核实情况:被举报的养殖场位于栾川县潭头镇胡家村,该养殖场存栏生猪320头。该养殖场落实雨污分离措施,干粪堆场未堆存干粪、废水沉淀池(约700立方米)存有养殖废水;正在新建1处废水沉淀池(约1800立方米)。粪污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还田,未发现养殖废水粪污排放痕迹。该养殖场下游有3个居民组,群众的集中水源位于养猪场东侧约2000米处,不在养猪场下游,有个别群众使用自备井。2018年1月至6月,该养殖场按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标准,在执法人员监督下,将185头病死生猪进行了深埋处理。2017年6月27日,县畜牧局在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养殖场将储粪池内的粪污做还田处理,因未及时进行深耕,气味大,苍蝇多,县畜牧局当即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2日内将土地深耕。根据县疾控中心7月5日出具检测报告,胡家村六组距赵海军养殖场最近的水井(李新波家)水样中菌落总数和总大肠菌群超标。此井距养殖场675米,距李新波家的旱厕、猪圈、化粪池、沼气池均不足5米,故无法确定井水菌落总数和总大肠菌群超标与上游养殖场是否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根据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情网络直报平台系统和胡家村卫生室村医刘相正的工作日志显示,没有发现该村有传染疾病发生和造成群众患病率成倍增加的相关依据。举报部分属实。
整改及处理情况:栾川县政府责令县畜牧局、潭头镇政府对该养殖场下游居民自备井井水中菌落总数和总大肠菌群超标进行后续处理。同时,栾川县将举一反三,要求县畜牧局按照畜禽污染治理标准,强化监督检查,对全县规模养殖场进行排查摸底,确保对养殖场监管到位,养殖粪污全部综合利用。
九、洛阳市孟津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10041
反映情况:洛阳市孟津县朝阳镇高沟村村民高小伟,在本村开办的三联建材有限公司,环保有以下违法行为。1、违规排污,把有污染的生产废料倒入六组农田和沟里。2、新建三处厂房违法占用耕地,新建厂房没有环评手续,没有规划,土地手续,六组村民要求拆除新建厂房,恢复耕地。3、生产用沙、水泥、露天堆放,有扬尘,产品在厂外的果树地随意堆放。
调查核实情况:洛阳市三联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孟津县朝阳镇高沟村,高小伟与该厂法定代表人为夫妻关系,办理有环评手续并通过验收。该公司把剩余下脚料(主要是水泥和沙的混制品,属于一般固废)倾倒至厂北侧六组高小伟承包的荒沟里,现场未发现倒入农田现象。该公司扩建的三间仓库未办理任何手续,孟津县环保局已对其未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无“三防”措施堆放固体废物违法行为共处以5万元罚款。产品堆放在厂外,部分堆放在果树地。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孟津县环保局责令企业停产整改,对生产废料立即进行清理,原材料、产品规范存放;县政府责令有关部门依法对该公司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待完善相关手续,并整改到位后方可投入生产。
十、洛阳市涧西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10042
反映情况:洛阳市涧西区天津路与湖北路交叉口西育顺宾馆,之前建楼公示是涧西区教师培训中心,如今一层是饭店,二三层是宾馆,地下一层是浴室,造成环境污染,长期影响北邻邮电家属院居民的正常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育顺(育明)宾馆位于涧西区天津路与湖北路交叉口,建楼时由于资金紧张,该楼由涧西区教育局和育明商贸有限公司联合开发,由育明商贸有限公司出资建设,育明商贸有限公司法人为王根峰,建成后由于房屋结构不适合作为教师培训中心,经营及管理交由王根峰负责,改做商业用途,王根峰每年向涧西区教育局交纳租金5万元。该楼总建筑面积1472平方米,框架结构。其中,地上三层1104平方米,每层10间,二层、三层设为房间,一楼作商用门面房;地下室面积368平方米,用作洗浴。一楼门面房6间全部出租给6家经营餐饮,目前都在正常经营,均安装有油烟净化装置,但存在少量油烟影响周边环境现象。二层,三层全部为宾馆标间,每层10间,只用于住宿,不存在污染。地下负一层浴室于今年5月7日停业,使用热水由洛阳热电厂运送,正常排放市政污水管道,不存在水污染问题。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负一层浴室因自身经营问题已停业,不再使用,相关设备已进行封存。涧西区政府责令湖北路办事处加强对该楼的监管,对一楼门面房餐饮店的油烟净化设施使用情况及油烟净化清洗记录定期检查,不定时抽查;对宾馆楼后(楼顶)存在的垃圾和枯树已及时进行清理。
十一、洛阳市偃师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10049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对洛阳市偃师市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50050的公示结果不满意:现在每块煤球要增加6分钱,因为是增加了塑料布包装,用的时候拆下成了垃圾,造成二次污染,老百姓用的时候很抵触。说是为了应付检查,来信人认为靠因噎废食、瞒天过海解决不了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偃师市相关部门对3家洁净型煤生产企业进行了认真调研,在生产过程增加了外包装,有效保障了运输、装卸都不会产生粉尘污染。加了外包装后,成本增加,因此每块煤球成本有所上升,此问题符合市场规律。对使用洁净型煤的居民进行入户调查询问,拆下包装多数随生活垃圾一同处理,少数留存卖废品,部分群众对使用带包装的洁净型煤有抵触情绪,原因是增加了外包装,价格有所上涨。推广使用洁净型煤,是党中央关于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一项具体举措。2018年以来,偃师市相关单位积极履行职责,对辖区内的洁净型煤生产企业加强管理,所有过程均符合上级规定和要求,未发现是为应付检查的现象。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偃师市政府责令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洁净型煤市场价格的监控工作,指导企业确定洁净型煤的市场销售价格,查处价格垄断行为,维护市场公平交易。引导群众可将拆下来的塑料包装袋集中存放卖掉或随着生活垃圾由村集体集中处理,减少二次污染。
十二、洛阳市偃师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10057
反映情况:偃师市洛神路东段菜市场北门口,一个“流动”补胎修车点,实际是“固定”的补胎修车点,已经违法(制造噪音)占道经营经多年了。每天从早到晚,特别是中午和晚上,铁锤敲击汽车轮毂的噪声让周围的群众根本无法休息。周围的群众也多次向相关部门举报,一直未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调查,该流动补胎点位于偃师市洛神路东段菜市场北门口,未取得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该户在路边人行道上有电动三轮车一辆,载有补胎工具,向南20米道路东侧有固定房屋一间、约5平方米,屋内有空压机、扒胎机各一台和部分补胎工具。其电动三轮车装载补胎作业工具在人行道上占道经营,在补胎作业时存在噪声扰民现象。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当事人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违法行为,偃师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对其做出了责令停止违法经营的行政处罚,暂扣其流动补胎作业工具,目前该户已经拆除并移走房屋内的设备。偃师市城管部门已责令其停止经营,将其风炮、千斤顶等经营工具暂扣、取缔其违章摊位。
十三、洛阳市偃师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10069
反映情况:对举报编号D410000201806150077的公示内容存在异议,公示中显示强泰能源公司是洁净型煤生产企业。其实还是老工艺老配方,不比以前洁净。且在无土地等手续的情况下就能办理规划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存在问题。另外,这家是福利企业,很多工人智力不健全,企业没有给他们发过工资,不给他们自由,吃的是剩饭,生活条件毫无人性。对公示结果不满意。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企业为确保洁净型煤质量对每购进一批原煤都要求售煤单位提供质检报告,从而保证了原煤的质量。2017年11月该企业在山东平原购置5台新型2代煤球生产包装一体机,落实洁净型煤生产要求。质监部门要求企业对产品也要进行自检,并检查企业的自检记录,察看企业的生产过程。按照河南省洁净型煤地方标准,民用其他洁净型煤宜使用包装袋或包装箱进行包装,质监部门定期不定期到生产企业随机抽检产品质量,凡不符合标准的煤球一律不得出厂销售。2018年5月17日,偃师市质监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抽检时,发现其仓库内有不符合标准的散装煤球,遂于2018年5月21日立案,要求企业立即停产整改。洁净型煤生产企业的正常手续办理流程为:煤炭局审核批复→工商局营业执照→发改委备案→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环评手续。目前该企业有煤炭局批复、营业执照、发改委备案、规划许可证手续,由于当时需保障群众冬季燃煤需要,土地报批时间较长,没有及时办理土地及环评手续。现在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土地、环评手续正在依法依规办理,偃师市国土、环保部门已依法立案查处。该企业在拆迁前属福利性企业,有三四个智障残疾人在厂务工,当时和其他工人一样吃住在一起。因2016年该企业拆迁停产,故将这几名残疾人遣送回家。搬迁至新厂后无智障残疾人用工现象。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偃师市责令顾县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在企业取得土地、环评手续前不得擅自生产。
十四、洛阳市水务局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7010031
反映情况:洛阳市涧西区华山路一个豆腐厂、洗涤厂偷采地下水,生产废水直排,环保设施不运行,噪声扰民。
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核查,现场发现一口地下水水井,经调查得知4家洗衣房用水均来自该水井,其取用地下水经过洛阳市水务局审批,并于2016年1月20日由洛阳市水务局对其颁发取水许可证,证号为取水(豫03)字2016第16号。豆腐厂和4家洗涤厂均取得了环保部门审批手续,建设有污水处理设施,废水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涧西污水处理厂。经检测,该豆腐厂和4家洗涤厂废水均达标排放。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该水井已被封堵,豆腐厂和4家洗涤厂使用自来水。涧西环保分局加强对该区域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监测频次,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达标排放。
十五、洛阳市孟津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7010039
反映情况:洛阳市孟津县小浪底雅沟村,村东边距离居民区50米左右,施工单位24小时施工,没有任何手续,大量占用耕地,扬尘污染,没有洒水车,噪声扰民。村支书与村民去找施工队商量被打伤住院。
调查核实情况:群众反映项目为济洛西高速公路新建工程项目,办理有立项备案、环评审批手续,土地手续已上报正在审查。孟津县小浪底镇雅沟村工程三标段施工方(福清市东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近日在距居民约150米处进行路基土方及构筑物施工,虽在现场配备有洒水车、雾炮车等降尘设备,仍存在施工及扬尘管控不到位现象,产生了一定的噪声和扬尘,给周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孟津县环保局已对该项目施工单位违法行为处以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责令该项目停工整改,整改到位后复工。6月30日晚10时许,小浪底镇雅沟村村民与施工方因扰民和施工便道影响出行等原因发生冲突,有人员受伤,现案件小浪底镇派出所正在侦办。举报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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