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洛阳·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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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9日 星期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二十六批)


(上接A05版)

处理及整改情况:孟津县相关部门责令施工单位增添抑尘设备,增加日常洒水作业频次;同时,在每天21时至次日6时停止施工作业。孟津县济洛高速公路协调办公室加大对该项目的监管力度。

十六、洛阳市涧西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7010046

反映情况: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55号街坊,有色家属院西院15栋1单元,东墙上有个网络开关柜,1.5米高90公分宽,24小时运行,噪声扰民。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涧西区西苑路55号街坊有色家属院西院15栋1单元1楼东墙外、1楼居民东窗户北约两米,起地坐落一个中国联通户外综合柜,作用是分户连接各居民家庭电话机(未进行光纤改造)。柜体内有2组4个风扇,作用是给交换机降温。由于这4个风扇缺少清洗维护,产生了一定噪声。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接举报后,南昌路办事处责成并协调有色院相关管理部门、联通公司技术人员现场会商解决方案,由于院内部分居民目前仍使用固定电话,暂时没有光纤改造计划,不宜拆除。现已更换了交换机风扇,并征求了就近的居民意见,其表示可以接受。由联通公司制订巡查、检查机制,定期对户外综合柜进行巡检,对风扇进行清洗、维护,确保设施可以低噪声运行。南昌路办事处将协同该小区物业部门持续关注该通信交换机设施运行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十七、洛阳市西工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7010064

反映情况:洛阳市西工区中州路中心医院在生活区建了一个大型锅炉,距离生活区只有10米,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在洛阳日报上看到公示信息,说投诉内容不属实,诉求人称反映问题时证据材料都是环保局提供的,这件事情已经立案了,法院也受理了,西工区委也介入了,这是环境违法行为,但是公示信息只说噪音问题,不说违法行为。对公示结果不满意。

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核实,发现该单位燃气锅炉正常运行,锅炉噪声(包括启动时噪声)较低,配套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锅炉房距离中心医院家属院9号楼有12米,锅炉房与居民区的距离,在环保规定上没有具体的要求,而且该单位有环评审批手续。西工区安排人员对锅炉房最近的9号楼居民楼进行了入户调查,大部分被走访户表示不存在噪声扰民现象。举报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下一步,西工区将加大监管力度,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从严从重从快进行处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不受损害。

十八、洛阳市涧西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7010067

反映情况:洛阳市涧西区工农乡办事处三岔口社区,有人在居民区养鸡,鸡粪随意倾倒,虫蝇滋生,臭气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涧西区工农办事处三岔口社区原为三岔口村,于2013年改为社区。该社区位于西南绕城高速公路以西,较为偏僻,目前仍为农业社区,部分居民十几年来一直保持农村传统生产方式,以养殖为生。2016年,按畜禽养殖区域划分规定,该社区被划入限养区。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涧西区工农办在2018年5月开展的规范化养殖整治工作中,要求还未完全搬离的养殖户健全粪污处理措施,减少粪便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对不符合养殖条件、无法规范化养殖的,一律要求搬离。由工农办、区农办派专人驻村,督促落实三岔口社区畜禽养殖整改工作,按照办事处、社区召开的养鸡户协调会安排,要求养鸡户于7月10日全部搬离完毕,并要求养鸡户在搬离过程中每天对鸡粪便进行清运,不准堆放在门前。对已经搬离的养鸡户,加大鸡舍内及周边环境的消毒。广泛采取手机微信、宣传彩页、社区公告栏等多种措施,向社区居民宣传环保知识,增强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在思想源头上抵制各种破坏社区环境的行为。对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搬离的养殖户,统一标准进行适当补偿,最大程度保障养殖户的合法权益。

问责情况:给予涧西区农办副主任商瑞华通报批评;对涧西区工农办事处社保所所长郑祥庆诫勉谈话。

十九、洛阳市洛龙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7010071

反映情况:洛阳市洛龙区李楼镇东环路12中对面有建筑垃圾无人清理。

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核实,未发现投诉人反映的地段有建筑垃圾,该地段处在东环路廊道内,平时有环卫人员负责保洁,发现垃圾后会第一时间进行清理。举报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洛龙区将持续加大对辖区内环境卫生情况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使辖区居民生活环境干净整洁。

二十、洛阳市汝阳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10128

反映情况:洛阳市汝阳县蔡店乡投诉人夫妇于2002年承包下蔡店村废弃砖厂65亩,为了经济效益种植杨树,为了改善环境植树造林并从幼苗开始栽种(至今未成材),有当时办理的60亩林权证为据。2009年承包下蔡店村山坡地60亩,种植皂角、花椒等经济林。2018年,新一任村领导班子以投诉人当时签字的合同不规范为由,要销毁其承包土地上的树木及经济林。2018年6月25日上午11时左右,为了解决双方纠纷,汝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庭、蔡店乡人民政府、汝阳县公安局蔡店派出所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几方到场执行土地交接(有现场照片为证),并且有汝阳县人民法院和汝阳县公安局蔡店派出所执法记录仪为证,当时约定:“无论任何人,不允许破坏林木及土地附属物,待到汝阳县人民法院蔡店法庭判决以后再做处理”。在2018年6月25日下午1时30分左右.汝阳县蔡店乡下蔡店村党支部书记狄建国、村主任韦占庭私自带领人员及机械设备,毁坏土地上树木及经济林达50余亩(有现场照片为证)。目前,树林及经济林刚刚进入收益期,加之国家对环境保护的重视,举国上下,都已认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为何在投诉人合同不到期的情况下,以蔡店乡下蔡店村党支部书记狄建国、村主任韦占庭为首的村干部一伙人,以合同不规范为由做出这样的行为,毁林毁草,严重破坏当地生态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2009年2月15日,诉求人与下蔡店村村委会签订合同,租赁下蔡店村泰山庙东的土地60亩,其中2015年栽种葡萄10亩、2016年栽种皂角5亩、花椒30亩。因合同签订不规范,2017年下蔡店村村委会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租赁合同,汝阳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合同无效,于2017年11月23日作出判决,判决诉求人于判决生效后5日内将依据租赁合同所取得的土地返还给下蔡店村村民委员会。判决生效后,诉求人未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下蔡店村村委会于2018年2月27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018年3月27日,汝阳县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袁银超送达了(2018)豫0326执328号公告并予以张贴公示,责令诉求人于2018年4月11日前自行将依据租赁合同所取得的土地返还给原告蔡店乡下蔡店村村民委员会,但诉求人仍没有履行判决书规定的义务。2018年6月25日,汝阳县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袁银超再次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将公告张贴公示。公示后,下蔡店村群众自发组织对其种植的皂角、花椒树幼树进行清理。随后下蔡店村村委会组织机械对土地上剩余的葡萄树干架和皂角、花椒幼树及杂草进行了清理,其所种葡萄树未清理,但该地块土壤植被层完好,未发现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目前,诉求人已向法院起诉下蔡店村村委会要求补偿因合同无效造成的经济损失,法院已下达判决,下蔡店村村委会因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汝阳县相关部门督促依法依规按照法院判决书执行,做好诉求人信访稳控工作,引导其走法律渠道;针对诉求人要求因合同无效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一案,等法院二次判决后执行。

二十一、洛阳市高新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10161

反映情况:洛阳市高新区孙旗屯乡马营村建设的垃圾场,把泄洪通道都给占了,现在汛期到了,我们马营村的大部分村民都在垃圾场沟下居住。建立的垃圾场占用的是我们村四、五百亩基本农田。

调查核实情况:该投诉点位于高新区孙旗屯乡马营村一队,实为偷倒建筑垃圾场所。2018年2月孙旗屯乡曾发现有人在此偷倒建筑垃圾,为杜绝偷倒建筑垃圾,马营村拉土方对在此倾倒的建筑垃圾进行了填埋。目前,现场用土方填埋平整的位置并没有占用泄洪通道,并且现在孙旗屯乡已经再次对泄洪通道重新进行了疏通,不影响正常泄洪。同时走访了附近居住的老人,得知1986年、1998年两次全国性特大洪水发生时,马营村泄洪通道均能正常泄洪。经现场核实,用土方填埋平整的面积实际只有约十五亩基本农田,因马营村村民通过此处进出农用机械不便,嫌地势较低,就自行拉来黄土对填埋平整的地方进行了垫平垫高。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高新区管委会责令孙旗屯乡重新安排机械对泄洪通道再次进行了疏通;孙旗屯乡安排人员对该处进行了土地勘探,确认地面下没有生活垃圾。孙旗屯乡安排机械进行土地平整,已于7月5日将黄土推平,使平整的土地达到复耕要求。

二十二、洛阳市洛龙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10172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洛阳市1、洛龙区关林办事处槐树湾新建小区南边,南环路边一院内有养猪、羊场,臭味很大,同时又污染了紧邻边上的水渠;2、槐树湾村有两个院子养羊,距离居民区很近,污染道路;因修南环路南边一部分村民自来水管路被切断,村里启用过去浇地打的一口井,养羊的院子距离水井均为4-5米,臭气熏天,村民不知道水井是否被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槐树湾安置小区对面南环路南侧分别有一养猪户和养羊户,分别散养有猪201头、羊39只。2018年6月初,槐树湾村根据部署开展垃圾围村问题治理时,已把养殖业搬迁作为工作重点,安排专人负责向养殖户宣传政策,限期搬迁。村委会于2018年6月5日对这两家养殖户下达搬迁通知。2018年6月20日,区政府下发了《洛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龙区2018年畜禽养殖场(户)环境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对全区区域进行禁养,要求7月20日前全部关闭。关林街道办事处接到通知后加大工作力度,6月28日两家养殖户搬离槐树湾村,养殖场内外环境将于7月8日前清理、消毒完毕。已经退养的猪场、羊场都在村外,距离居民区约700余米,不存在污染道路问题。因南环路修建,该村被分割为南北两部分。北侧村庄沿用原有的饮水系统,南侧村庄45户300余人为解决吃水问题,启用了一口兼顾灌溉用的50米深的水井。距离水井4~5米臭气熏天,实为村内排水沟(水泥衬砌过)从附近经过;群众曾对该井水质提出疑问,为保证饮水安全,洛龙区水利局曾于2017年10月、2018年5月分别对该水井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饮用水标准。经实地勘验,关林办事处认为排水沟流经水井周边不合适,于7月5日拿出治理方案,改道排水沟流向,将明渠改为暗渠,不再流经水井附近,直接接入南环路污水管道,工程于7月8日即可完工。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洛龙区政府要求相关部门加大工作巡查力度,将治理村庄周边环境作为工作重点。要求7月8日前将猪舍、羊圈拆除完毕,垃圾清理完毕,恢复周边环境,排水沟改道完成。

二十三、洛阳市偃师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20020

反映情况:洛阳市偃师市顾县镇杨村村民反映偃师政府干部王毅与村干部违法采石采砂,损坏河道,毁坏耕地近1000亩。2018年3月份,偃师市政府把北环一个铅板厂搬到偃师市南环杨村,违法强占基本农田近400亩。

(下转A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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