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洛阳·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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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9日 星期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二十六批)


(上接A06版)

调查核实情况:2017年6月,偃师市纪委和顾县镇纪委对此情况进行了调查,经查偃师市水利局河渠管理所职工王毅与顾县镇杨村村干部不存在违法采石采砂等违规行为。杨村伊河沿岸有近560亩河滩地,其中河南岸约110亩,共涉及7个村民组,属群众30年延包土地,目前已平整到位、恢复原状,具备复耕条件;河北岸约450亩,属群众自行对河滩地开荒形成现状,不属于30年延包土地。2002年以来,杨村村委先后将杨村河滩地承包给他人,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承包过程中,有承包人私自损坏河滩地70亩左右,承包人已被终止合同,并向村委会赔偿损失。2012年以来,该区域出现个别非法采砂现象,偃师市已查处,对盗采行为进行打击。非法砂场已于2018年5月取缔到位,河道生态环境基本恢复。洛阳鑫鑫铝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铝板带箔项目是偃师市2017年引进的新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不是搬迁企业,该项目位于S539(东环线)与南环路交叉口西北角,拟占用顾县镇史家湾、营防口、杨村3个村土地175亩。该宗土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与被占地群众签订租地协议,租地款已拨付到位,目前正在平整土地,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建立健全村务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村务工作透明度,不断增强村民参与意识、管理意识和监督意识;加强对村干部的培训,增强责任意识,对村内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偃师市政府责令顾县镇对镇域内采砂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严防非法采砂死灰复燃,坚决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督促镇、村级河长加强河道管理,每天巡河不少于一次,对有砂场等重要地段增加巡查次数,每周对辖区内的河道全面巡查一遍,同时对沿河各砂场开展全天候、高密度和多频次的检查,如发现违法采砂行为,及时通知执法部门从严从重进行打击。督促偃师市环保局和顾县镇加大对洛阳鑫鑫铝业有限公司的监管力度,积极做好企业服务工作,确保企业合规运营。

问责情况:给予偃师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洪波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偃师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文杰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十四、洛阳市洛龙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20022

反映情况:洛阳市龙门管委会办公区位于龙门石窟东停车场附近,在过去的时间里,龙门管委会的污水直接排放到隔壁郜庄村的土地里(详见图片)。经过一次治理和改造,污水通过管道排放到隔壁裴村的自然渠中,但污水随自然渠流动到附近跑马场等地方,四处乱流,气味难闻,影响周边景观。龙门石窟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时,为治理周边环境,附近村民不惜一切代价拆除了村办企业(白灰厂等),已经付出了巨大的牺牲。如今,龙门管委会治标不治本的做法实在无法让人接受,请上级督察部门责成龙门管委会主要领导,深入实际,保护好世界文化遗产,不能为一点小事让世界文化遗产毁名,不能成为人民的罪人。

调查核实情况:龙门街道办事处在6月25日巡查过程中已发现此情况,并于当日至30日对此处进行了杂物清理,对造成阻塞的部分群众已批评教育,管道已疏通。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6月30日管道已疏通,污水进入市政管网,该问题已解决。下一步,龙门街道办事处加强日常巡查,确保管道畅通。

二十五、洛阳市涧西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20024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对中钢洛阳耐火材料厂(D410000201806060102)环境污染问题查处公示的“排放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提出质疑,对公示结果不满意。

调查核实情况:通过2017年1月21日—2018年6月26日多家检测机构检测结果来看,中钢洛阳耐火材料厂废气中烟尘、SO2、NO2数据均符合河南省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2018年6月23日、24日由涧西环保分局委托洛阳黎明检测有限公司、河南摩尔检测有限公司两家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该单位进行现场检测,执法人员对生产、检测情况进行了现场录像,检测结果烟尘、SO2、NOx、非甲烷总烃不超标。中钢洛阳耐火材料厂所用添加剂为纸浆,主要成分木质素磺酸钙(简称木钙)是一种多组分高分子聚合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木质素磺酸钙是无毒害的添加剂,根据中钢洛阳耐火材料厂生产工艺得到,没有使用其他化学制剂。天然气作为一种清洁能源,燃烧后排放废气主要成分是H2O和CO2,能减少SO2和粉尘排放量近100%,减少CO2排放量60%和氮氧化物排放量50%,并有助于减少酸雨形成,舒缓地球温室效应,从根本上改善环境质量。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中钢洛阳耐火公司拟出三种处理方案治理异味气体。一是采用高温焚烧法,目前,废气二次焚烧的改造工程已经完成,正在升温调试。二是生物除臭法,中钢耐火公司已与郑州大学达成协议,一旦高温焚烧法效果不理想,就立即采用该生物除臭法进行尾气治理。三是吸附法,中钢耐火公司已经安排设备部门考察吸附设备,作为第三套方案同步进行。

问责情况:给予中钢耐火公司主管环保副总经理张效峰诫勉谈话处分;给予中钢耐火公司副总经理兼镁质分厂厂长赵洪波诫勉谈话处分;给予中钢耐火公司生产安保部部长吴波行政警告处分;给予中钢耐火公司高铝分厂书记张九龙行政警告处分;给予中钢耐火公司镁质分厂副厂长郭晓伟行政警告处分;对涧西环保分局副局长陈长江诫勉谈话。

二十六、洛阳市洛龙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20063

反映情况:洛阳市洛龙区英才路东西两边有四个人工湖,紧邻居民区,湖边是市区的一个休闲娱乐的场所,现在有关部门把它租赁给了养鱼户,饲养锦鲤观赏鱼,饲料量很大,湖边分布着许多饲料投加设备,湖中设置有多处增氧机,景观湖变成了养鱼场。每天需投加大量鱼饵,使湖水严重富营养化,湖水变成了绿色,经常有死鱼污染环境,气味难闻。洛阳市的景观湖是从洛河引水,经市区景观水域流入伊河,这样的湖水就加重了伊河的污染。大家还有疑问,湖的租赁费是否上缴财政,群众反映很大。希望水污染问题尽快得到解决。恢复人工湖原有的功能。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新区水系水流缓、浅,夏季水草疯长,经过长期摸索,发现养鱼生态治理水草效果很好。因此,为了清除水草,增加景观效果,2017年3月新区水系管理处将人工湖租赁给杨立本、郭平纪两人饲养鱼类,投放有草鱼、鲳鱼、鲢鱼及锦鲤等鱼类。租赁合同于2018年3月31日到期,到期后未签订新合同,由于两人养鱼数量较多,迁移确有难度,新区水系管理处要求两人在10月清淤之前清除全部鱼类。为了养鱼需要,两人在湖边设立有16台饲料投放机,湖中有10台增氧机。经现场核实,湖水清澈透明,无异味,未发现因养鱼投放鱼饵使湖水变质问题。每年夏季气温升高,偶有死鱼,属正常现象,洛龙区要求死鱼及时安全无害化处理,现场调查时,无发现死鱼污染环境问题。湖水水质正常,该人工湖从洛河引水,后再流入洛河,因此不存在对伊河造成污染的情况。新区水系管理处不再与其签订养鱼治草协议,之前所收费用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全额上缴财政部门。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由于目前是主汛期,河道橡胶坝全部塌坝,引水入湖不能保障,洛龙区将积极协调河道部门,调节橡胶坝加大引水量,加快湖水循环。要求杨立本、郭平纪7月8日之前拆除饲料机和增氧机,在10月清淤之前对鱼类予以清理。洛龙区政府同时要求相关部门加强管理,责任到人,及时清理水面漂浮物,保持行道卫生,垃圾及时清理。

二十七、洛阳市偃师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20094

反映情况:洛阳市偃师市邙岭乡牛庄村南一个门朝西的养猪场(连霍高速涵洞北100米)离周围住宅居民较近,养殖场没有任何环保设施,夏日烈日炎炎,散发恶臭气味。

调查核实情况:被举报的养猪场位于偃师市邙岭镇牛庄村连霍高速公路北100余米处,养殖户为第十八村民组村民牛俊龙。2018年7月3日,经现场调查,牛俊龙从2000年开始进行小规模养殖,养猪场占地面积约1000平方米,现存栏生猪200头。该养殖场东、南、北均为农田,西为省道314线。2017年8月,牛俊龙按照偃师市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标准要求,在养猪场后面新建一座长10.5米、宽3.5米、深3.5米封闭的污水沉淀池,新建长17米、宽5米的防雨、防渗、防溢流粪便堆粪场,沉淀池和堆粪场在去年已投入使用,现场检查时正常运行,不存在养殖场没有任何环保设施的问题,举报人反映该养殖场没有任何环保设施的问题不属实;由于养殖场堆粪场在场外,距离道路较近,造成附近有较大臭气,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偃师市相关部门要求该养殖场立即对堆粪场新清粪便使用发酵剂,并做覆盖处理,每天都对新清粪便进行处理并覆盖,尽量消除气味,每3天集中一次清理,将粪便运至远离村庄的田地内,使用除臭剂对周边进行喷洒,消除臭味,最大限度降低对周边群众生活的影响。偃师市相关部门加强巡查监管力度,督促该养殖场搞好环境卫生和消毒防疫工作;要求该养殖场继续加强整治,按照《偃师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偃师市2018年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偃政〔2018〕21号),对排查出来养殖污水外排及未整改到位的养殖场,督促各镇、办及养殖户进行集中治理,按照干清粪—雨污分流—资源化综合利用的原则,建设、完善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沉淀池、粪棚等废弃物处理设施,坚决杜绝养殖场粪污外排问题。

二十八、洛阳市嵩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10038

反映情况:嵩县车村镇鹿鸣村,以张许光领头的沙石场顶风上马,采沙手续、环保手续不合法。最近督察他只是把沙卖了,转移了设备,他只是走场。利用所有的关系和权力对举报人以前的举报进行报复。张许光将几万吨的化工固体废料倒到河道内和河料掺合后加工成沙,更严重的是把化工废料直接掺沙晚上运走,这种做法对环境、水源的污染极其严重,他们挖沙和破坏环境面积达三公里,但化工废料将破坏下游上百公里的河道和水源,伤害上万人的健康。他们将氟钾科技公司和木植街莹石选厂的五万方以上化工废料拉完了,对环境和人畜的伤害是不可想象的。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嵩县车村镇鹿鸣村有个砂场,位于该村黑龙沟,由嵩县瞎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建成投产(以下简称黑龙沟砂场)。业主为张战广,持有采砂许可证,但无环评手续(已拆除)。按照嵩县破坏自然资源集中治理要求,2018年6月21日,车村镇政府对该砂厂机械设备拆除完毕。经嵩县车村镇纪委和车村镇派出所联合调查,黑龙沟砂场持有采砂许可证,该砂场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正常生产,未发现该砂场存在顶风违规现象和存在当地有保护伞现象。举报人吕世强被拘留与砂场被举报无关。2018年3月7日,吕世强涉嫌故意伤害张旭光(张旭光系业主张战广之弟、砂场业务负责人),车村镇派出所已立案侦查,在侦查期间吕世强外逃。2018年6月28日晚上,嫌疑人吕世强被公安机关抓获并依法拘留。2018年6月29日中午嵩县水利局、车村镇政府和鹿鸣村委现场勘验时,河床基本平整,黑龙沟砂场原址外主河道上下游均未发现砂石原料堆放现象,未见化工原料。在2017年底前黑龙沟砂场卖给楚新光2000方砂,由于楚新光所购买砂石料没立即运走,在该砂场存放时,楚新光自己运了些萤石矿矿渣垫地面便于存砂。经调查氟钾科技公司和木植街萤石选厂相关负责人,氟钾科技公司全部存放于尾矿库,没有出售过尾砂。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嵩县将进一步严格落实河长制,不断强化河道巡查力度,坚决按照“四清一平”(“四清”即清除生产设备、清除生活设施、清除砂石弃料弃渣、清除垃圾杂物,“一平”即河床基本平整)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分类施策,标本兼治,狠抓整改落实,严厉打击私挖乱采行为,确保辖区内河道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注:案件办理情况公示时,举报内容为省协调组交办内容原文

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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