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全国个人上报的药品不良反应数据报告只有2974份,仅占总上报数量的0.8%。面对这样的数据时,相信你我都不会是在窃喜我国药品不良反应例数少,而是很自然地感叹普通老百姓对于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认识得太少了!因为不难预计的是,有成千上万的患者是在默默地承受不良反应带来的危害。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具有的社会意义显而易见,它的极大好处就在于能够通过上报搜集个例,产生警示,从而避免产生更多的不良反应,使更多的患者免受其害。但是,我国在1989年就开始实行药品监测制度,在近20年的漫长过程中,没有很好地普及这方面的知识,这难道都是患者的过错?这种利国利民的制度难道老百姓都不买账吗?
事实是在情理之中的——老百姓根本无从获得这方面的信息,他们从生病、买药,到吃药、产生不良反应这一系列过程中,没有任何口头或文字性的说明向他们解释产生药品不良反应是可以上报及如何上报的。
为什么没有人起到这样一个角色?他可以是药店的售货人员,也可以是开出处方的医生,他们的一句提示就可以让患者对这个制度有所认识,我们有理由相信,这无疑会增加老百姓对这个制度的参与性,从而更有利于规范药品管理。
当然,这种人为的提示具有随机性和不确定性,往往执行起来不可靠,那么完全可以采用另外一种方式——在药品说明书上印提示语。大家一定对“吸烟有害健康”这句提示语不陌生,这种强制印制的传播效应是一定的,那么,何不在生产的所有药品的说明书上也加入这样的提示语:遇到不良反应请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这不仅是对患者的提示语,更是对我国药品不良反应上报制度的完善,这比给医疗机构、生产企业下发多少个通知都更具实际意义。
(见习记者 董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