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嫌犯归案。 |
| 警方缴获的作案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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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分子在银行自动取款机上安装录像设备,盗取一名储户的银行卡信息,转移储户卡上约30万元存款,取出后大部分挥霍掉了。
警方迅速行动,侦破了这起“高科技盗窃案”,抓获两名嫌犯。
储户多次要求银行赔偿损失未果,遂将银行告上法庭。西工区人民法院近日开庭审理了此案。
储户惊魂
3月15日是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但今年的“3·15”,伊川县个体工程队负责人杨先生却遇到了一件让他惊魂的事儿。
那天上午,在杨先生手下干活的一个民工想回家,向他要钱,杨先生就到市区某银行的营业网点,把银行卡插进自动取款机。他输入密码后,机器上竟显示“余额不足”!
怎么会呢?杨先生明明知道自己的卡上还有30多万元存款,而且在4天前即11日晚上,他还在自动取款机上查询、确认过,当时只取走了5000元。
杨先生到银行柜台查询,工作人员告诉他:卡上只剩下70多元钱!
不知所措的杨先生只好向涧西公安分局湖北路派出所报警。
嫌犯落网
湖北路派出所接警当天,民警便走访了涉案银行,调取了该银行录像资料,获取了重要线索。他们分赴江西上饶和福建莆田调查嫌犯身份。在福建莆田,民警发现嫌犯办银行卡所留的全部是假信息,线索就此中断;在江西上饶,民警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通过缜密而艰苦的工作,初步确定嫌犯均为上饶市余干县江埠乡人。
抓捕工作随即展开,但狡猾的嫌犯在湖北、山东、河南等地时而活动,时而匿迹。民警一部分尾追嫌犯,一部分赴郑州、新乡、平顶山等地堵截。
4月8日中午,嫌犯在郑州街头出现,民警悄悄靠近,瞬间将其制服。
真相大白
民警从嫌犯张四荣、徐从义的暂住处缴获了笔记本电脑、读卡器、写卡器、微型摄像机等作案工具和6万元赃款。
经突审,张四荣、徐从义交代了在洛阳某银行盗取储户约30万元存款的事实。
3月11日20时许,储户杨先生取现金时,被嫌犯用事先隐蔽安装在取款机上方的微型摄像机盗取了信用卡信息,随后他们复制了杨先生的信用卡。3月13日上午,嫌犯通过转账方式,将杨先生信用卡上的现金转入嫌犯的3个账户。在不长的时间里,嫌犯采取在银行柜台取现金,在洛阳、郑州等地商场刷卡购买黄金、高档手表和鞋子等,将这些钱几乎挥霍一空。
责任在谁
杨先生认为,他和银行建立了储蓄合同关系后,银行在其监控系统显示其自动取款机被他人安装了摄录设备时,却不能及时采取措施防范,导致他的储蓄卡信息被窃取,银行卡竟被复制,说明银行存在明显过错。因此,银行应该赔偿他的损失。
杨先生多次前往银行交涉,但均无结果。他只好向西工区法院递交了诉状,请求法院判令银行支付其约30万元存款及利息,同时赔偿其因存入银行的钱无法使用而遭受的损失7万多元。
在15日的庭审中,银行方面辩称,杨先生银行卡上的钱是他自己取走的,同时并不认可杨先生提供的自称是从公安机关复制的银行监控录像,录像资料也不足以证明犯罪分子在取款机上做了手脚。
看来,公安机关是否提供侦查结论就显得非常重要。法官称,开庭前,法院曾到公安机关调取相关证据,但公安机关以案件正在侦查、不便提供情况为由拒绝了。
在庭审过程中,杨先生的律师请求法院再去公安机关调取证据,因为公安机关的侦查已告一段落,并向媒体公布了案情,侦查结论应该能作为证据。
此案如何了结?杨先生的钱能否要回来?本报将继续关注。
记者 刘成武 通讯员 白效增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