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洛阳市卫生局委托市输血协会评审验收,共有27家二级以上医院输血科、9家县级供血库通过验收,取得用血资格,与洛阳市中心血站签订了供血合同;9县(市)供血库经过认真筛查,分别同基本具备输血资格的92家县、乡级医疗机构签订了供血协议;城市区未通过输血科标准化验收的3家二级医院,暂停其临床输血业务,限期达标;城市区一级医院输血业务按照就近自愿原则,由具备输血资格的医院负责并签订了供血协议。供血库和输血科将分级负责所供血液的临床使用,确保临床输注的每份血液都符合《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至7月1日,我市的三级供血服务网络已基本全面建成,保障了血液供应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有效防范临床输血安全隐患的发生。同时,其他所有未按《河南省供血库规范化建设标准》达标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均不得开展临床输血业务。(郑备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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