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片来源:《都市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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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16时30分许,杭州市江干区下沙七堡1号丁字坝附近,发生钱塘江潮水卷人事件,30余人被潮水卷走,其中22名落水者随后被救起,报案失踪人员为11人。截至4日,搜救人员共打捞出12名遇难者的遗体,包括报案失踪的11人和1具无名男尸。(本报今日9版报道)
在这次潮水卷人事件中,还有两则背景新闻是我们不能忽略的:一是8月1日《今日早报》消息说,每到夏季,在钱塘江边戏水者被潮水卷走的新闻总是时有耳闻,从7月1日起短短一个月时间,记者已经听到了7人被潮水卷走而死亡或失踪的消息;二是当日的《杭州日报》消息说,对于7月30日下午和夜间潮水卷人导致8人失踪的事件,省、市领导高度重视,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国平批示:“尽全力抢救。此类悲剧要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严加管理,防止再发生。”可惜,时隔三日,潮水卷人事件还是不幸重演。
在江水卷人的防御机制上,除了社区、街道共同组织的“喊潮队”和沿途一些告示牌,几乎难有刚性的制度和技术保障。人命关天,有1%的危险,就要做100%的预警。遗憾的是,一边是潮水频频“吃人”,一边是救济防御体系不及时变更,仅仅在打捞搜救的事后救济上“绣花”似乎是南辕北辙,事前管理的针对性、有效性都值得怀疑。既然屡屡闹出人命,为什么相关职能部门不能明文规定不得在钱塘江游泳呢?停留在多年前的骑自行车的民间喊潮人怎么就不能被便捷的现代语音设备取代呢?如果实在是要保障这种危险的游泳权,那么,起码也可以将潮水吞人频发区设置为高危险区,禁止游人进入;在此区域外再设置警戒线,让游人进入时能看到明显的警戒标志并得到语音提示。即便是真舍不得天下奇观的潮水,也可以在安全区专门建一座大型的类似于观礼台的“观潮台”……方法其实还有很多,关键还是要有人去做。
与其事后积极救人,不如提前采取有效预警措施避免让人再次陷入危险境地。潮水再无情,毕竟是可控可防的灾害,潮水卷人事件一再发生,警示我们要对频发事故水域实行问责管理,也再次警醒我们“任何对生命的粗心大意都是最大的犯罪”。
(邓海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