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A07版:新闻时评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PDF版
治理涨价乱象要“两手硬”
动之以“刑律” 期待有良效
重奖状元并非重视教育
推销“泪碟”
《新闻时评》欢迎投稿
广告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3上一期  下一期4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7 年 8 月 7 日 星期    【打印】  
《洛阳晚报》评价网上调查>>>
动之以“刑律” 期待有良效
  遭到查处后竟纠合数十名非法传销人员冲击国家机关,还对多名工商管理人员和劝架群众进行围攻殴打,依照《刑法》有关规定,6名传销人员分别获刑三至六年。(8月6日本报4版报道)

  非法传销人员嚣张至公然以身试法,大有演变为社会“毒瘤”之势——这次司法机关在对非法传销人员“晓之以理”的同时,依照《刑法》严肃处理个别触犯刑法的人员,很有必要!

  非法传销在温情脉脉的伪装下控制人的言行,越来越严重地扰乱着市场秩序和经济秩序,进而危及社会稳定。这次非法传销者“造成两人轻伤、两人轻微伤,直到公安民警赶到现场,才将事态平息”。显而易见,打击非法传销已不是简单的经济问题,要想打造平安、和谐洛阳,必须从根本上铲除非法传销活动。这时,法律手段就显得非常重要。

  打击非法传销,仅靠有关部门的几次联合集中治理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增强群众识别、防范非法传销的能力,认识其欺骗性和社会危害性,从而对非法传销形成“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局面,而达到这一效果的有效途径就是做好法制宣传,让群众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安全及周围环境的良好运转。这次司法机关对非法传销人员的宣判,无疑具有良好的法制宣传效果,同时对其他非法传销人员也起到了有效的震慑作用。                 (水生)

3上一篇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