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商问: 我们是比利时王国的一家零售商,计划在洛阳投资一家全资子公司从事商品零售,需提交哪些文件和办理哪些手续?
河南万基律师事务所答:2004年以来,中国政府开始鼓励有经济实力和先进商业经营管理经验的外国投资者来华投资商业企业,从事商品零售、批发等经营活动。
根据规定,在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前,你方应备好下列文件:银行资信证明、注册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经你方法定代表人签名的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章程;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你方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拟设立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欲进出口的商品目录和董事会董事名单;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近年来,中国政府简化了相关审批程序。你方可直接向河南省商务厅申请立项并同时报送上述文件。河南省商务厅审查后,如认为你方投资在其审批权限内,将直接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如无权审批,将会在1个月内上报中国商务部,商务部将在收到你方全部申报文件后3个月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你方的投资如得到批准,将获颁《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如不被批准,也会被书面告知原因。你方在收到《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后,应在1个月内向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办理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