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龙区王女士问:某厂假冒我公司注册商标进行生产、销售,前不久,市工商局对该厂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我们认为,该厂的行为扰乱了我公司的正常销售,损害了我公司的商誉,我公司是否还有权起诉要求经济赔偿?
大进律师事务所焦亚亭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就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请求处理,又向人民法院提起侵犯商标专用权诉讼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你公司有权在该厂受到行政处罚后,再向法院起诉请求损害赔偿。
行政责任是行为人对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管理秩序的破坏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情况下应受的惩罚,被侵害的是公共秩序,属于公法责任;民事责任是损害民事法律关系的后果,其责任形式主要是让责任人对受损害的另一方当事人填补物质或精神损失,以恢复被破坏的民事法律关系,属于私法责任。
侵害他人民事权利的行为同时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承担民事和行政双重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