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从市卫生局传来好消息,我市的新农合政策有重大调整:从2010年1月1日起,参合农民住院报销封顶线由3万元提高到6万元,筹资标准和省、市级医院报销比例也有所提高,将为农民朋友带来更多的实惠。
筹资标准提高
根据新的新农合补偿办法,2010年,我市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从现在的100元提高到150元,其中参合农民个人缴费从20元提高到30元,中央财政补助和地方财政补助均由原来的40元提高到60元。筹资标准提高后,新农合对参合农民的保障能力更强。
报销比例提高
以前我市设置的报销起付线,乡级医院为100元,一级医院为200元,二甲以下二级医院为300元,二甲及以上医院为600元~800元,此次新农合政策调整,在起付标准保持不变的基础上,将报销比例适度提高,即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定点医院就医补助比例从45%提高到50%。此外,还新增加了在省外医疗机构住院的补偿范围,即在省外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线为1000元,省外就医统一补助比例为50%。
方案特别提出,14岁以下参合儿童住院,报销起付线在规定的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起付线的基础上再降低50%。
新生儿住院也能报销
市新农合办公室主任梁宏沛告诉记者,以前经常有这样的情况:新农合正在筹资时,宝宝还没有出生,错过了缴费时限而未能参加新农合,小宝宝出生后的这一年中生病住院就不能享受新农合报销了。但是从明年开始,凡是筹资时尚未出生,错过缴费时限的婴儿,在其出生当年就可以享受与参合母亲同等的报销待遇,与参合母亲合计一个封顶线,即宝宝可以以母亲的名义报销费用,但是与母亲的费用,总共不能超过封顶线6万元。
鼓励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
为鼓励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我市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参合孕产妇计划内住院实行统一补助标准,每位孕产妇由新农合补助250元,此外,参合孕产妇还可获得中央财政的补贴300元,这样就实现乡级住院分娩基本免费。此外,对计划内病理性产科的住院分娩(如剖宫产),则按疾病住院补偿标准给予补偿。
慢性病补助范围扩大
为解决慢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过重问题,我市逐步扩大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补助病种范围,已将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功能不全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肝硬化失代偿期合并腹水等4种特殊慢性病门诊费用纳入大病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明年,我市又将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纳入新农合特殊慢性病门诊补助范围,同时将恶性肿瘤放疗、慢性肾功能衰竭血液透析、腹膜透析等诊疗项目按一般诊疗项目管理,患者不再承担自付费用,所有费用全部纳入报销范围。
实行门诊报销制度
我市现在施行的新农合制度,基本是“大病统筹+家庭账户”这种模式。大病统筹,通俗地说就是住院费用报销,而家庭账户,就是参合农民每人每年缴纳的20元钱,全部打入农民家庭账户,用于参合农民在乡镇卫生院看门诊拿药。
大病统筹使农民尝到了甜头,农民积极性很高。但是,门诊家庭账户还是一种低级的筹集模式,许多农民在看病的时候不舍得用,起不到“互助、共济”的作用。为扩大我市新农合的受益面,提高新农合基金使用效益,我市将逐步推行“大病统筹+门诊统筹”的补偿模式。
门诊统筹就是门诊报销制度。明年农民缴纳的30元钱,不再划入到农民家庭账户上,而是像大病统筹一样,把钱都凑到新农合补偿基金里。农民一旦有病到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看病,就可以每次按照35%左右的比例进行报销,农民一年最多可以报销门诊费用60元,较原来的家庭账户“自己的钱自己用”,农民可以多用一倍的钱。
据介绍,我市按照先行试点、分批实施、全面覆盖的原则,明年将在伊川、宜阳两县开展新农合门诊统筹试点工作,2011年将在全市全面推行“大病统筹+门诊统筹”的新型补偿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