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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万州涉黑案,以孪生兄弟张波(左一)、张涛(左二)为首的14人涉黑团伙受审。
(新华社发) | |
新华社重庆10月19日电
重庆“打黑大审判”19日进入第二周,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9日开庭审理万州涉黑案,以孪生兄弟张波、张涛为首的14人涉黑团伙被控5项罪名,10名非涉黑被告人同时被提起公诉。此外,该案24名被告人中只有23人到庭受审,非涉黑被告人邓德祥被指控犯开设赌场罪,在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后逃逸,未能到庭受审。
据了解,2007年至2009年6月,张波、张涛利用组织形成的势力及影响与刘华莉、邓德祥等人合伙,采取持枪滋事、强行搭账等手段在万州区钟鼓楼街道办事处、天城镇、熊家镇等地开设流动赌场,并安排文传建、熊德江等人维护赌场秩序,还安排谭言兵、张元中等人放哨,操控赌博行业,从中抽头渔利,获取非法利益。该组织在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中还实施故意伤害4次,致6人轻伤;故意毁坏他人财物价值19710元;非法拘禁1人超过24小时。
为强化组织结构,张波、张涛在组织内部形成了一系列不成文的规定,如统一配发杀猪刀、新成员须干事试胆、以资历和工作获取报酬、新成员应当尊重老成员、出事之后要保密等。同时,用赌场渔利发放组织成员工资及其他生活开支,以加强对成员的管理和控制。该组织在形成过程中,有组织地实施了开设赌场、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严重危害一方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
公诉机关认为,张波发起、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张涛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二人直接参与或者授意其成员实施开设赌场、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动,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均应当分别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拘禁罪追究刑事责任。其余非涉黑被告人应当分别按照其所犯罪行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