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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版:洛阳·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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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以旧换新
最高补贴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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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1 月 28 日 星期    【打印】  
汽车以旧换新
最高补贴1.8万元
已享受汽车报废补贴的,若符合条件,经确认可补发差额补贴资金
  □记者 王蕾  

  本报讯 27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从今年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最高提至1.8万元。

  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的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由之前的3000元至6000元提高到5000元至1.8万元。同时,对已经按财政部、商务部公告2009年第20号规定享受汽车报废补贴的,如果同时符合汽车以旧换新条件,或车主补充新车购车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材料后符合汽车以旧换新有关条件,经省辖市商务局会同环保、财政部门通过汽车以旧换新信息管理系统确认后,由财政部门按照新的补贴标准补发差额部分的补贴资金。

  报废老旧汽车的补贴标准为: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3万元;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9000元;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6000元;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1万元。

  报废“黄标车”的补贴标准: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8万元;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3万元;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9000元;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6000元;报废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8万元;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1万元;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7000元;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5000元;报废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8万元;报废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万元;报废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6000元。

  我市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咨询和业务办理窗口设在市行政服务大厅3楼,联系电话:63315139。我市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和回收网点为:洛阳市金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地址为老城区邙山镇定鼎北路营庄;河南白铜废旧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地址为洛龙区王城大道南。

  据了解,我市自2009年9月4日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工作以来,截至去年年底,已办理相关业务车辆214台,发放补贴179万元。其中老旧汽车报废152台,补贴145万元,以旧换新车辆62台,补贴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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