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日上午,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
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洛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会议决定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于2月23日召开。
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建议议程为:(一)听取和审议洛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和批准洛阳市2009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10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三)审查和批准2009年洛阳市全市预算执行情况及201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0年市级预算;(四)听取和审议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五)听取和审议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