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召开的创业板发行监管业务情况沟通会传出消息,目前证监会已允许境内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到创业板上市,但需满足6个条件:上市公司公开募集资金未投向发行人业务;上市公司最近3年盈利,业务经营正常;上市公司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且作出未来不竞争承诺,上市公司及发行人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严重关联交易;发行人净利润占上市公司净利润不超过50%;发行人净资产占上市公司净资产不超过30%;上市公司及下属企业董、监、高及亲属持有发行人发行前股份不超过10%。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在沟通会上还对创业板的发审要求及相关法规的执行口径进行细化,重点阐述了判断企业成长性的15个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