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绘图 李玉明
| |
看房时,样板间是宽敞、精致的二居室,厨房、卫生间一应俱全;收房时,看到的却是狭窄、简陋的一居室,房里只能放下一张床。山东高密200多名业主好不容易买到房,却发现套内面积缩水一半,公摊系数高达52%!
▲▲ 套内面积缩水一半
“本来设计得好好的,这里放床,那里放沙发,还有开放式厨房,可现在放下床后,恐怕连转身的地方都没了!”4月19日,带着记者一起来收房的张先生在房间里转了一圈,不停地摇头。
2007年夏,在北京工作的张先生看中老家山东省高密市一处名为“贵宾首府”的楼盘。在他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约定建筑面积是85平方米,但套内面积、公摊面积都没有说明。据记者实地目测,这个走几步就会撞墙的房间,也就40多平方米。
和张先生一样,同在“贵宾首府”买房的单女士兴冲冲地来验房,打开房门却愣了——房间怎么看怎么小。测量后她发现,该房套内面积只有27.29平方米。单女士说,当初看样板间时,房屋建筑面积是40.22平方米,销售人员介绍公摊系数“肯定不超过30%”。而事实上公摊面积到底有多大?贴在“贵宾首府”1楼大堂内的一份由当地多部门联合验收的文件显示:该楼盘从3楼到20楼,公摊系数达52.35%。
▲▲ 开发商拿出法律盾牌
卖房时承诺公摊不超过30%,收房时却高达52.35%,这让购买该楼盘的200多名业主很是愤怒。开发商则拿出法律盾牌:“法律对于公摊上限没有规定,你们100年都退不了房。”
记者就此咨询了开发商潍坊福城置业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李伟,他的解释是,不同的使用功能决定了不同的公摊面积。“贵宾首府”不是单纯的住宅,而是“酒店式公寓”,所以公摊系数才那么大。
▲▲ 政府部门为何一路绿灯?
如此高的公摊系数,究竟如何突破建设局、房管局、规划局、土地局等多部门的“重围”,公然示众?
高密市建设局副局长徐怀章说,他曾就公摊问题向山东省建设厅咨询,得到的答复是:国家对于公摊面积的上限并无规定,无论多大,都不违法。
而对于“酒店式公寓”到底属于“商用”还是“住宅”,徐怀章说,他也不清楚。记者调查发现,开发商在规划时标明项目用途为“酒店式公寓”,销售时,与业主所签合同的用途却是“住宅”。
对此,徐怀章说:“我认为这是开发商的营销策略。”
(27日转载自新浪http://news.sina.com.cn/s/2010-04-27/032520158120.shtml)
网友热议
惊人!
简直闻所未闻
北京网友:反正法律没说,开发商干脆把公摊面积定为100%算了——只买房,不住房!
吉林网友:公摊52%,可以申请吉尼斯世界纪录了。哈哈,闻所未闻!
奇怪?
怎会无法可依
福建网友:怎会无法可依?开发商报审的时候都要提交规划,规划一旦确定就不能随便改动,主管部门难道没有提前审核?
深圳网友:购房合同都附有房屋平面图,公摊大,总面积也应加大,这家公司搞得太过火了。
怕了!
还是租房算了
山东网友:怕了怕了,买房风险如此之大,我还是租房算了,保险……
上海网友:房子使用年限才70年,再弄个52%的公摊,买房子真冤枉,不买了,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