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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版:洛阳·帮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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烹饪不当, 这些菜都可能有毒
电动车在停车场过夜, 要交多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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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8 月 5 日 星期    【打印】  
电动车在停车场过夜, 要交多少费用?
过夜停车费为1元,车辆搬运费由停车场自行确定
  □记者 李岚 实习生 李萍  

  事件缘由:几日前一天晚上9时,市民李女士把电动车停在了涧西区某超市门口。晚上10时,她发现车子不见了。负责看车的人说,因为停放时间超过了白天看管时间,她的电动车已经被挪至停车场,要到次日清晨才能取车。第二天,看车人向李女士收了30元“车辆过夜费”。李女士对此不能认同。

  记者跑腿:市发改委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介绍,我市停车收费标准主要根据车型和停车时段确定。

  停车时段分为白天(8:00~19:00)、夜晚(19:00~24:00)和过夜(24:00~次日8:00)。

  自行车和童车收费标准为:白天0.10元/次,夜晚0.20元/次,过夜0.50元/次;摩托车、架子车、三轮车、电瓶车和老年代步车收费标准为:白天0.30元/次,夜晚0.50元/次,过夜1.00元/次。

  汽车过夜看管,不论车型,收费标准均为10元/次;其他时段,吉普车、小轿车、20座以下面包车3元/次,大货车、大轿车、拖拉机、21座以上面包车5.00元/次。

  从安全角度考虑,很多过夜车辆需“搬家”。因此,一些停车场除收停车费外,还收取一定的搬运费。目前,物价部门对搬运费尚未出台具体的收费规定,各停车场自行掌握收费标准。

  需要提醒的是,车主在支付费用时,应当向看车人索要停车费和搬运费收据。如果车主认为收费不合理,可凭所持收据向相关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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