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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1版:洛阳·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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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配旧家电
租房时应多留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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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8 月 11 日 星期    【打印】  
出租房配旧家电
租房时应多留心
□记者 戚帅华 实习生 陈荣娟
  8月,是租房的高峰期,一些房东为提高出租率,会购置一些旧家电放在房内,以“家电齐全”来招徕租客。但是,这些旧家电的质量如何很难说,市民租房时应多留心。

  “家电齐全”的房子出租率、租金都高

  随着国家一系列房产新政的出台,不少有购房需求的市民“转买为租”,带热了我市的租房市场。采访中我们发现,由于市场上“家电齐全”的房源出租率和租金均较高,一些房东便购置旧家电放在房内招徕租客。

  昨日,记者走访了市区一些房产中介机构发现,家具、家电齐全的房源月租金比普通房源要高出百元左右。在解放路某家属院内,房东宋女士告诉我们,她有一套面积70多平方米的两居室住宅,原来房内没有家电,月租金只有450元,求租的人也不多,去年,她购置了电视、冰箱等二手家电放在室内,房屋月租金提高到了600元,求租者络绎不绝。

  采访中,不少房东告诉我们:买几台二手家电只需四五百元,和增加的房租比起来,这种“投资”十分划算。

  租房时,可就房内家电签协议

  市消协工作人员表示,所有家电产品都有使用寿命,如果超期使用,电器中各种元件老化,不仅耗电量增大,还存在安全隐患。比如时间长了,洗衣机内部的电器元件可能漏电,对使用者来说就很危险;电视各个零件出现老化后也可能漏电,甚至发生爆炸。

  消协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在租房时最好留个心眼,看看房内的家电是否超期使用。此外,市民和房东签订租房协议时,除了可要求查看家电的购货发票外,还可就房内的家电签订相关协议,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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