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凌晨,涉嫌诈骗他人钱财在逃3个月的刘某,被嵩山公安分局刑警从山东省威海市押解回洛。
刘某是洛龙区古城乡农民,现年47岁。今年5月中旬,在涧西区嵩山路与建设路交叉口,王军(化名)到工地上询问租房事宜,正在现场施工的高某便自称是施工队负责人,并称能为王军租赁门面房提供便利。接着,高某与刘某预谋,由刘某冒充门面房建造单位的管理人员一同行骗。他们约见王军,以低价租房缴纳“租赁定金”为名骗取现金3800余元,随即将钱私分。王军到工地招商办得知受骗后,遂向警方报案。
民警迅速出动将高某抓获,闻讯潜逃的刘某被网上通缉,后被威海警方擒获。目前,犯罪嫌疑人高某被逮捕,刘某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