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年,我10岁,小弟6岁。
我家有张小方餐桌,桌面是块松木板,不知什么时候有一处松节掉了,留下一个圆孔。那时,我和小弟最大的乐趣是吃饭时抢先把自己的碗放在圆孔上,当然还是我获胜的次数多。
有一天晚上,我在村里看了一场电影《地道战》,很晚才睡觉。第二天早上,那个圆孔竟然被小弟占领了,我极不高兴。我突然想起电影里的英雄人物高传宝从炉灶里钻出把锅顶翻,烫得日寇鬼哭狼嚎。我悄悄地把胳膊伸过去,手拿筷子朝着小孔用力往上一戳,汤碗一下子扣在小弟的双腿上,烫得小弟嚎啕大哭。父亲把我痛打一顿,还罚我一天不准吃饭。幸亏小弟的腿得到及时医治,没有落下疤。
40多年过去了,我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仍感到惭愧,觉得自己不像一个当哥哥的。此事也告诫大家,并不是所有英雄人物的动作都可以模仿。
(市创建办 范红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