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准新娘不愿拍婚纱照,随后被准新郎发现她在玩劈腿,被准新郎告上了法庭。2日,新郑市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案件。
23岁的孙家柱家住新郑市,今年6月,经人介绍认识了20岁的陈菲菲。初次见面,孙家柱拿出600元给陈菲菲让她零花。今年8月,双方家长见了面。按照习俗,孙家应陈家要求送了彩礼,包括6600元和50斤棉花。婚事定下后,孙家柱提出拍婚纱照,可是,陈菲菲一再推脱,最后表示宁愿取消婚约,也不拍婚纱照。孙家柱打听后得知,在俩人交往期间,陈菲菲还在与另外一个男孩交往,这才是其不愿拍婚纱照的真正原因。孙家柱当即提出分手,陈菲菲表示同意。但谈及彩礼时,双方的意见起了分歧。于是,孙家柱将陈菲菲告上了法庭。
昨日,新郑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责令女方在十日内退还6600元、50斤棉花,但双方第一次见面时孙家柱给陈菲菲的600元属自愿赠送,不用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