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本月初,深圳下发的《迎大运、创全国文明城市标兵行动纲要》,明确要求广大机关干部每周末拿出半天休息时间义务开展服务,并区别于深圳常见的“红马甲”义工,公务员义工统一着“蓝马甲”。但在昨日的市民旁听座谈会上,一名来自南湾街道社区的公职人员自曝,一些单位都是要临聘人员穿上“蓝马甲”代替公务员上街做义工,导致临聘人员发牢骚称“被义工”了,更愿意穿红马甲。(1月18日《南方日报》)
既然是公职人员,当然应该更有社会责任感与公共意识才是。从这个角度来看,要求广大机关干部周末当半天义工,要说未尝不是公职人员责任意识的体现。事实上,相比对民间义工作出各式各样的规定,官方的身先士卒其实才更具表率作用。
然而,尽管号称是“公务员义工”,而且还有着“蓝马甲”这一与众不同的醒目标志,但现实中穿着“蓝马甲”的并非公职人员,反而是临聘人员。既然公务员几个字不可能写在脸上,被套上了“蓝马甲”的临聘人员,还真是足以以假乱真,让人认不出来。
不可否认,公职人员也是人,也需要休息。但既然公务系统中“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早已是人家惯用的伎俩,公职人员的“义工马甲”被套在临聘人员身上以蒙混过关,也就不意外了。
事实上,真正意义上的义工,其实本不该是自上而下的指令,而更应来自主动和自发。当公务员“义工”并非发自公职人员的内心,而更多是行政指令式的要求时,遭遇打折执行,甚至被套上“马甲”,其实早已命中注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