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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赔中心工作人员在为车辆定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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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武逸民 实习生 王勇 通讯员 石海涛 文/图
为提高道路通行效率,2010年1月,我市交警部门推出《洛阳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理赔办法》,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理赔中心,并对事故车辆施行“一站式”服务。然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理赔中心运作一年多来,由于不少车主对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理赔办法不熟悉等原因,到该中心处理事故的车主寥寥无几。
现实:走快速理赔程序的车主仅占一成
“现在走事故快速理赔程序的车主仅占交通事故的一成。”昨日,市交警支队事故科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理赔中心负责人郭跃红说,中心成立至今共办理了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及保险理赔业务800起。据不完全统计,去年市区发生各类交通事故8000余起,进入快速理赔程序的交通事故不足一成。
在快速处理理赔中心记者看到,60多平方米的保险公司客服接待处,摆放着多家保险公司的招牌,但没有一家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在现场办公。对此,一家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鲜有车主“光顾”,所以他们只能回去等通知。
据了解,快速处理理赔中心是个不收取任何费用的机构,只要是在本市行政区域道路上发生的机动车和机动车、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非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之间没有人员伤亡、仅造成了财产损失且车辆能够自行移动的道路交通事故,都可到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理赔中心进行“一站式”处理。
车主:不了解快速理赔程序、担心吃亏是主因
“听说过,但不了解程序。”市民邓先生说,他听说符合条件才能走快速理赔程序,但他不知道要符合什么条件。“如果交警、保险公司人员都不出现场,保险公司根据什么赔付?”邓先生疑惑地问。
“如果车主撤离现场,现场就会被破坏,事故责任就无法划分,保险公司就可能降低赔偿标准,最终吃亏的还是自己。”车主申先生说,前段时间市区下小雪,他的车和另一辆汽车发生了刮蹭事故。对方司机和他协商,各担一半责任,先撤离现场。
“因为我对快速理赔程序不熟悉,所以考虑再三还是选择请交警与保险公司人员到现场处理。”申先生说。
记者发现,大多数车主知道交警部门有快速理赔这项制度,但真正了解理赔程序的很少。因担心吃亏,不敢走快速理赔程序的也大有人在。
交警:快速理赔程序对车主有百利无一害
“发生交通事故后,只要双方车辆都办了交强险,双方又对事故无异议且没有人员伤亡,就可到理赔中心处理事故。”郭跃红说,理赔中心处理事故主要突出一个“快”字。一是定损快。到理赔中心后,车主只需填写一份《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记录书》,工作人员就可对车辆进行定损。二是赔付快。按照惯例,事故发生后,从报警到赔付一般要20个工作日,而走快速处理理赔程序最多5个工作日车主就可收到保险公司的赔付金。
另外,交警部门在处理事故时对车主还施行“三不”政策,即:不扣车、不扣分、不罚款。
对于部分车主担心离开事故现场没有相关证据,保险公司减少赔付一事,郭跃红说,车主不必担心,一是保险公司是在交警的现场监督下定损的,二是如果车主对保险公司的定损不满,可向交警部门提出申请委托物价部门重新定损。
记住四点,理赔无忧
既然有这么多好处,快速理赔程序该咋走?对此郭跃红说,记住以下四点,理赔无忧。
一、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在事故现场确认交通事故事实以及双方的驾驶证、车辆行驶证、交强险凭证等有关信息,并就近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立即向各自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
二、双方当事人共同前往(24个小时内)快速理赔中心,如实填写《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记录书》。
三、快速处理理赔中心工作人员在查验相关资料后,对事故车辆定损,并填写《洛阳市交通事故保险快速处理理赔中心案件处理单》。
四、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案件,保险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对车主进行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