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近日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去年报国务院批准的建设用地优先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和民生项目中,基础设施、公共管理以及住宅等项目用地占65%以上,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三类住房”用地)占住宅用地的82.3%,保障性住房用地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据介绍,2010年国务院批准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667件,批准的用地面积为148269.6717公顷,其中耕地60950.3302公顷,占批准用地面积的41.11%;核减不合理用地761.1625公顷,其中耕地305.0922公顷,分别占申报的用地面积和耕地面积的0.51%和0.5%。在批准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中,交通运输用地占批准用地总面积的64.08%;水利、水电、能源设施用地占34.45%,其他用地占1.47%。
与此同时,2010年国务院批准了30个省(区、市)82个城市的建设用地以及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国务院批准土地征收的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共55186.3635公顷,其中耕地占48.6%;核减不合理用地8318.6962公顷,其中耕地5432.7007公顷,分别占申报的用地面积和耕地面积的13.1%和16.84%。此外,国务院还批准6件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总面积733.3587公顷,其中耕地568.6388公顷。
国土部的相关负责人强调,去年在用地审查报批上实行差别化管理,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和民生项目用地;严格建设用地审查,促进了土地利用结构转变。除对国家严控的“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等不予通过用地审查外,对规模偏大、超规定标准用地的,坚决予以核减,共核减不合理用地9079.8587公顷,其中耕地5737.7929公顷。同时,国土部门还加强征地管理,维护了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此外,国土资源部结合2010年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组织开展2008年到2009年全国建设用地审批及批后实施情况清查,共检查地方批准用地项目4万余件。 (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