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绘图 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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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市消费者的保险投诉,多集中在银行代理保险业务上。保协会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到银行办理业务时,对选择哪一种理财方式一定要想清楚,保险理财和银行存款是不同的概念,同时,要明白:保险是一份合同,是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中途解除合同(退保)是要受到损失的。
▲▲消费者称,被误导存款变保险
上周,记者从保协会了解到:8月份以来,该协会先后针对多起消费者保险投诉向相关保险公司下达了督办函。
市民袁先生投诉称,2008年7月23日,在某银行网点准备将退休金2000元存3年定期时,被动员“存了某公司的两全保险”。当时工作人员介绍此产品免税且分红要比定期三年利息高。今年7月24日,到期取钱,却被工作人员告知合同为5年期,如果现在退保属于中途解除合同,收益会受损失。
有关保险公司在接到保协会投诉督办函后,组织相关人员对袁先生进行面访。原来袁先生把保险产品误认为是银行存款,因此要求按银行当年定期利率退款。经双方协商,给袁先生办理了退保手续,袁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保协会建议,办理业务之初就要防误导
据保协会工作人员介绍,像上述袁先生所遭遇的情况,在所受理案件总量中占比很高,一些消费者认为合同期满,想从银行取钱,却被告知实际合同还未期满,若中途退保,会造成损失。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要么继续持有保单,如果选择提前退保,保障与收益方面都可能受到损失。
近期,为了规范洛阳的保险市场,更好地服务客户,各保险公司对本公司业务员的培训力度在不断加强。
同时,他表示,对消费者的每件投诉,保协会都会认真督促有关保险公司调查、解决问题,同时希望广大市民在日常金融消费中,为了避免日后对持有的理财产品存在疑问、导致纠纷,在银行网点办理理财业务时,就要向工作人员了解清楚产品的名称、缴费年限,不能一味地听销售人员的。对于保险产品,要仔细阅读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如有任何疑问拨打公司的客服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