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C06版:财富·保险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PDF版
新车撞墙 由拒赔到赔付带来的启示
两份让消费者“上火”的保险合同
存款还是买保险?
理财方式要分清
“保险在线”一周综述:5天35件投诉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洛阳商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3上一期  下一期4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 年 8 月 29 日 星期    【打印】  
两份让消费者“上火”的保险合同
□记者 李永高
  上周“保险在线”接到两件投诉:贾先生投保近2万元,生病理赔时才被告知“不符合入保条件”;梁先生缴了6万元保费,想退保询问保险合同中的“现金价值” 时,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让“咨询专业律师”。这也是上述两位读者向本报的第二次投诉。

  贾绍峰家住西工区,今年37岁。2009年到2010年,他先后在中国平安人寿保险公司洛阳分公司办理了3份总计17000元的不同类型医疗保险。

  今年3月,因病需要理赔时,保险公司却答复,贾先生入保前已有住院记录,不符合入保条件。正在双方为当初是否符合入保条件发生争议时,贾先生收到了一条银行账户变动通知短信:他下一年的保费已经被保险公司从银行卡账户上划走了。

  几经协商,仍旧被告知不能理赔的贾先生说,“还真得感谢这场病”,否则他还不知道自己不符合入保条件,也许会持续交更多保险费。

  孟津县的梁智兴提起“现金价值”就上火。

  2007年7月19日,他购买了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 “国寿美满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每年缴2万元,缴了3年。如今提出退保,才发现合同书上对决定退还保费多少的关键词“现金价值”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

  近日,记者和他从西工跑到涧西,奔波了半天,保险公司受理咨询的四五位工作人员给出的解释五花八门,计算的金额相差3倍之多。最后该公司一个相关部门负责人这样答复:“这个最好去问精通此专业的律师。”

3上一篇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