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当天还摆在各大超市柜台上的月饼,一夜间消失得无影无踪,不少市民对此感到疑惑:超市里没有卖掉的月饼哪里去了?会不会出现陈馅“回炉”来年做月饼的情况呢?相关部门对此有没有具体的监管措施?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商家:月饼被退回厂家
13日上午,记者来到创业路大张量贩的食品区,发现所有的月饼已经撤柜。
该量贩负责人孙先生说,中秋节当天,商家会对月饼进行降价促销,当天没有销售完的月饼就退回厂家。为了减少存货风险,市区多数卖场事先都会和月饼生产厂家签供货协议。“因此,没有售出的月饼其实只是一小部分。”一超市食品区负责人说。
随后记者又对南昌路丹尼斯超市、家乐福超市、华润万家超市进行走访,多名工作人员表示,中秋节当晚,超市就组织人员把没有卖掉的月饼进行撤柜、装车,具体运到哪里,他们也不清楚,“可能被退回厂家了吧”。
厂家:月饼的三种“归宿”
超市工作人员说没卖完的月饼被退回到厂家,那么厂家怎么处理这些月饼呢?
昨日,洛阳市全福食品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表示,目前,月饼生产企业多按需生产,即每年五六月份和大的超市、商场签订月饼供需协议,随后根据协议数量来决定月饼生产数量,由于公司节前的供求预算和计划都做得十分周密,每年月饼的余量仅为总产量的2%左右。
对于商家退回的月饼,企业多采取两种方式处理,对保质期内的月饼,企业将其分解后进行二次食品加工,如做成各类糕点等;对于过期的月饼,企业会直接进行粉碎处理,然后出售给饲料厂,做鱼饲料、鸡饲料等。
另一家月饼生产企业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厂家将月饼回收后,会立刻转向农村市场低价销售。因尚在保质期内,月饼在农村市场还很受欢迎,厂家可以收回一些成本。
对于市民担心的“陈馅来年做月饼”,一家月饼生产企业的负责人说,这种担心大可不必,1斤月饼馅料每天的冷储费要0.5元左右,再加上运输费、人工费,每斤至少要0.6元,成本较高,一旦被查处,企业还有倒闭的风险,有信誉的月饼生产企业都不会这样做。
市质监局:严惩用过期月饼加工食品
“《食品安全法》虽然没有对月饼的回收、处理作出专门、硬性的规定,但对于用过期原料加工食品却有具体的处罚措施。”市质量监督局食品科负责人王安增说。
据了解,《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禁止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否则,可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今年国家禁止在月饼里添加用来保鲜的防腐添加剂,月饼的保质期更短,所以中秋节后,市质监部门一直在关注我市月饼的流向。”王安增说,对于过期的月饼,厂家必须立即销毁或加工成饲料,绝不允许将过期的月饼再次回炉销售,市民如发现企业利用过期月饼加工食品可拨打12365举报,一经查实将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