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赵佳 记者 宋扬 通讯员 杨凯
“十一”长假即将到来,这七天也是消费的高峰期。28日,记者从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了解到,工商人员向市民发出了消费提醒。
旅游要规划 一要选好旅行社。规模较大、成立时间较长、口碑较好的旅行社可作为首选。二要签好合同。在出行前要与旅行社签订书面合同,就行程、价格、吃、住和违约责任等作好约定。三要少量购物。在旅行社安排的购物点,消费者不要冲动购物,如购买物品,不要忘记向商家索要发票,以备维权之用。
购物要清醒 准备在“十一”期间购物的消费者最好事先列好所需物品清单,按需购买。购物时,一是要谨防赠品有猫儿腻。留意有赠品的商品原价格是否提高,还要注意赠品是否“三无”产品——包装盒上既无商品名称、标志也无厂名、厂址,更无说明书和合格证等。二是在非实体店购物(如网购、电视电话购物)要货比三家,选择信誉度好的卖家,并尽量采用货到付款方式,尽量向卖家索要发票。
餐饮要留心 餐饮消费时,要防止掉入陷阱。一是价格不明晰。在饭店就餐时,对标注“时令价”的菜一定要问清具体价格、分量,发现有问题及时与店方交涉。二是故意多收费用。一些饭店故意在账单中多算钱或偷偷把顾客所点菜品的价格提高,因此结账时一定要仔细核对账单,以免被“算计”。三是酒水多开。有的酒店,服务员不断给顾客开瓶,顾客没喝的开了盖的酒水,钱要照付。因此,酒水一次不要要太多。有的酒店,服务员会趁顾客微醉时往账单中多加几瓶酒水,结账时要将账单上的酒水数量与实际数量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