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团每到一地演出,须先打听各地的唱戏禁忌,这是演出前的首要任务,正如现在到特定地区旅游,不该说的话万万不能出口,否则会引起当地人的反感。
洛宁县城不准唱《三上轿》,豫西艺人们都知道这规矩,但曾有外地艺人不解此情,“写戏”时报了《三上轿》,立即招来呵斥,闹得不欢而散。所谓“写戏”,就是邀请方与戏班订立协议,包括演出哪些剧目,共演多少个场次,各场的报酬是多少等等,都要一一写明。
“写戏”之后,协议生效,邀请方就可以搭建戏台,准备场地接戏了。若戏台已经搭好,戏班突然违约,不能前来演出,邀请方可派几个精干的小伙子,去把戏班的髯口(假胡子)抢来,戏班就得如期赴约,豫西称此为“抢胡戏”。遇到这种“抢戏”事,任何人不得干预,因为这是规矩。若戏班还不来唱,就派出更多的人去劫持戏班主要演员,并强行搬走戏箱,这叫“抓戏”。抓戏后,戏班就必须来了。
洛宁县城为啥不准《三上轿》?这得从清朝初年说起。
清朝时洛宁县称永宁县,县城南边有个德里村,出了个兵部侍郎张鼎延,做了多年的官,已经老掉牙了,一日上朝时,皇上见他老态龙钟,一时怜惜,赐他一把椅子坐在龙案旁,这本是优待他,但“老张”年纪大了,胯间失禁,尿了裤子,把屁股下面的椅子弄湿了。
散朝时,他担心皇上看见,就想把椅子暖干了再走,但又怕这样干坐着引起皇上的怀疑,就东拉西扯地说起永宁老家的事情,为了讨皇上欢心,就说老家现在丰衣足食、人民安乐云云。皇上听着听着,突然想起他曾奏请免除永宁皇粮一事,当时奏折上可是写着永宁“连年灾荒”这样的话。
于是皇上说:“既然你们永宁县丰衣足食,就应该补缴皇粮了!”圣旨一下,全县纳粮,本来就很穷的老百姓,生活就更难了,大家都恨这个不会来事儿的“老张”,一个穷秀才就改编了《三上轿》,故意把戏中的浪荡子张丙仁写成了“富二代”——兵部侍郎的儿子,还影射张鼎延的妻子等,总之是把剧中的坏人与“老张家”挂上了钩。
此戏一出,观众哗然,虽然知道这是秀才瞎编的,但演出后,纷纷议论,影响不好。德里村张氏家族以及王范崔氏、余庄李家,都是当地富家大户,他们觉得这样诋毁一位老人实在不妥,抵制此戏。凡演《三上轿》,都要搅场子。此后洛宁就不准演这出戏了。
栾川县潭头镇不准演《拉荆笆》,豫西周姓聚居地不准演《周老汉送女》,岳姓、秦姓聚居地不准演《风波亭》,关帝庙前不准演《走麦城》,老君庙前不准演《水漫金山》等,各有原因,都有故事,不再赘述。
有趣的是嵩县大章街,有一座跨街阁楼,俗称“阁儿上”,砖木结构,共有三层,横跨大章中街。此楼颇有气势,呈南北向,面宽6米,进深7米,总高度13.5米,底层以上只有南北两面砖砌山墙,东西两面均系格子窗、棂子门,可以随时打开,故无前后台之分。阁楼中层是戏台,专供唱戏,演出时可根据需要,将舞台分为东西两个表演区域。
在此唱戏,必须遵守一个习俗:剧团要用木屏风,人为地将舞台隔开,今天向着东街表演,明天向着西街表演,轮流唱,分场次,不能厚此薄彼,否则就要引起纠纷,戏就唱不成了。
外地剧团来此,都感到新奇,私下打听为啥要这样?大章人笑而不答,只说老辈人传下的规矩,不能改变。演员唱戏时,感到很别扭,因为观众由近而远,顺街聚集,远处的观众根本看不清演员,于是劝说改变此俗,但说了多次,无人敢改。此楼从清乾隆年间建成起,一直这样演出,可见民俗力量之强大。
豫西民间唱戏,还有以下习俗:看戏的男女观众不能混场,紧挨舞台的那部分场地称“大场”,允许男观众在这个范围里观看,远离舞台的地方称“小场”,属于女观众的地盘。若是混杂了,就被认为是伤风化,属于大逆不道。有的地方还在戏台前垒墙,或用木棍隔开,男女各半边,不能相互逾越。若发现男人挤入“小场”看戏,妇女可用正在纳着的“鞋底”敲打他的头,把他赶出去,这时台下起哄声起,那个“不速之客”便在一阵哄笑中狼狈地逃去。
在洛阳民间,还有抱幼儿到戏班“开脸”和“认亲”的习惯。
所谓开脸,就是在开戏前请正在化妆的演员为男孩开花脸。这些男孩多是独生子,娇贵,开了脸,好养活。开脸没有固定脸谱,只简单地画几笔,黑一道,红一道,出点儿“意思”即可,但不能画白色。民间有“红忠白奸黑直正”之说法,画红色是希望将来当忠臣、清官,画黑色是希望为人正直。开脸后,男孩父母要给开脸的演员呈上谢礼。
所谓认亲,就是找戏班名角,让他当幼儿的干爹、干娘。过去,艺人虽被看不起,但艺人走江湖,腿长走遍天下,嘴大吃遍四方,民间认为把孩子认给演员,能讨生活,不愁吃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