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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4版:洛阳·政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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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房舍,让倒房户温暖过冬
不遵守相关规定,严惩绝不含糊
洛阳机场安全运行级别达最高
邮政储蓄“最差窗口单位”评选有果
▲政闻速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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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10 月 25 日 星期    【打印】  
建房舍,让倒房户温暖过冬
我市启动“温暖工程”,为因灾倒房户重建房屋;每户帮建1至3间,每间15平方米,明年4月15日前建成
  绘制 闵敏 李琮
  □记者 连漪 通讯员 许高伟

  方案要求

  “温暖工程”重建方案详情

  ● 倒房重建工作由乡(镇)政府统一规划选址。其中,五保户的倒房原则上不再分散建设,由县(市)区、乡(镇)集中安排入住乡镇敬老院。

  ● 其他符合帮建条件的倒房户一般按每户1至3间建设,原则上一口人建1间,二至三口人建2间,三口人以上建3间,每间按建筑面积15平方米的标准掌握,帮建工作将于明年4月15日前完成。

  ● “温暖工程”施工单位将由乡(镇)统一组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施工期间将建立建房前后资料档案,把建房过程以文字、图片和录像等形式予以记载,并在房屋明显位置设立“温暖工程”统一标志,接受群众监督。

  今年汛期,连绵的降雨导致我市各县(市)区数千户群众的住房遭到破坏。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2011年灾区群众倒房重建工作方案》正式出台,专门为因灾倒房的群众实施的“温暖工程”也将正式展开,符合条件的群众即日起可申请。

  今年因灾倒房可提出申请

  此次帮建对象为今年入汛以来的因灾倒房户,重点是因灾倒房的低保户、困难户,帮建对象要提出申请并接受审查。

  倒房户首先向所在的村民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村委会接到申请后,将组织村民大会进行评议,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上报乡(镇)政府;经乡(镇)政府实地察看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再上报县(市)、区政府生产救灾办公室复审,还要接受抽查;经过核准后的补助对象名单将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经过公示后确定的名单,由各县(市)区生产救灾办建立倒房重建工作档案,集中保存管理,并接受市政府生产救灾办公室复核。

  方案相关内容详见右表。

  资金向受灾严重地区、山区及重点对象倾斜

  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因灾倒房重建资金按分级承担的原则划拨,在中央和省级灾区群众倒房重建补助资金下拨之前,市、县(市)区分别按每户不低于1000元的标准下拨补助资金。同时,我市将积极向上争取因灾倒房重建资金,根据受灾严重程度和受灾群众负担能力,分类指导,区别对待,补助资金重点向受灾严重地区、山区和需政府重点帮建对象倾斜,确保倒房重建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该负责人称,补助资金将严格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由乡(镇)政府建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各级民政、财政、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将加强对倒房重建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管,坚决杜绝贪污、挪用、挤占、截留倒房重建补助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所有资金用于为受灾群众重建家园。

  市灾区群众倒房重建工作办公室已设立举报电话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果您发现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可拨打电话63937853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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