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月二十一日,部分购房者在浙江省第十八届房博会上观看楼盘模型。 (新华社发) |
| 上海一即将完工的住宅楼群。 (新华社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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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近期,北京、上海、杭州等地一些新房源实行较大幅度降价销售,引起部分已购
房业主的不满,后者要求给予补偿甚至退房。各地由于价格因素引发的退房案例也有增多趋势。
一些房地产专家表示,楼市调控进入“关键期”,应进一步巩固调控成果,促使“数据拐点”转化为真正的“市场拐点”,但在挤出房价泡沫的同时,也应把握节奏,避免房价大起大落伤害实体经济。
1 热点城市楼市频现“退房”诉求
位于北京市通州区的京贸国际城,去年年初均价曾涨至每平方米25000多元。但如今,部分房源价格回落至每平方米15000元以下,引起部分已购房业主不满。一些人多次表达退房、补偿等诉求。在北京,这类情况已在华业东方玫瑰、首开常青藤等多个楼盘中出现。
在上海,10月15日,一名为“龙湖郦城”的住宅项目针对部分公寓进行促销,购房者用2万元办理某房产网站的会员卡,即可抵扣30万元的总房款。计算下来,销售均价为每平方米14000元左右,较此前已售房源的价格低两三成。
此次促销吸引了不少看房者下单,但也引发了部分业主不满。一名姓孔的女士告诉记者,她之前购买的是期房,要到明年3月才能拿到房子,“钥匙还没拿到,价格已经缩水两三成”。10月22日,100多名购房者在售楼处聚集,并与工作人员发生纠纷。
龙湖地产有关负责人称,此次销售不是“降价行为”,而是“低价促销”。楼盘销售人员表示:“对于已购房业主提出的要求,我们会尽量进行沟通和解决。但目前没有采取退房或退款等方式的计划。”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期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受理的房屋买卖官司有236起,同比上升11%,其中87%与业主要求退房有关,退房原因包括“首付提高后无力支付”“限购后无法购买”“担心房价下跌”等。
业内人士表示,买房是自主行为,房价涨了购房者获益,跌了也应自负盈亏。不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营者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多付价款的,应当退还多付部分。开发商应严格履行交房程序,对于确有问题的,应予以退房或补偿。
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认为,近期退房诉求和案例增多,表明投资投机者和“刚需”置业者均看空楼市。从目前政策释放出的信号看,调控从紧的方向不会改变,这也影响了购房者的预期。
2 “退房”声中,楼市“拐点”隐现
降,还是不降?记者采访发现,开发商的态度出现明显分化,“硬挺”房价的力气渐弱。
一是“短期促销”型。比如,“龙湖郦城”项目的促销实际上是开发商近期一个“抢收华东”促销行动的一部分。龙湖对外公布的信息称,在5天行动中,认购金额达20亿元。
上海中原地产研究咨询部总监宋会雍分析,部分开发商近期对个别项目降价销售,更多是为短期内回笼资金,“一个明显的特点是,这些楼盘的促销都是‘点到即止’,大面积的降价并未到来”。
二是“压力驱动”型。北京联达地产机构董事长杨少锋表示,经过了新一轮调控大半年的打压,一、二线城市楼市普遍成交锐减、价格停涨。此外,随着融资渠道的不断收紧,从2009年开始,房地产信托猛增,信托融资成本一般在15%以上。今年9月起到明年年末,是房地产信托集中兑付期,兑付资金量庞大。多方“挤压”之下,一些中小房企降价售房势在必行。
三是“左右为难”型。首开股份一名高管对记者表示:“在目前的行情下,房企更加注重现金流,不降价肯定卖不动,但一想到降价后可能引发纠纷,我们也是不得不慎重。”
一些开发商说,业内熟知一个案例: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期间,地产龙头万科在长江三角洲地区全面降价,部分楼盘打七折叫卖,顿时形成热销。而一些已购房业主不满资产缩水,纷纷要求退房,甚至冲砸了万科售楼处。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二手房市场的僵局还未打破。记者采访发现,近日一些大幅降价销售的楼盘周围,并没有出现二手房东跟进降价的现象。多名业内人士认为,房价的全面下跌尚需一定时日,随着年底临近和调控持续,各方博弈将呈现“白热化”状态。
3 坚定“挤出”泡沫防止大起大落
一些业内人士认为,尽管楼市“市场拐点”尚未到来,但“数据拐点”已经出现。
统计数据显示,9月70个大中城市中,价格环比下降的城市有17个,持平的城市有29个;环比上涨的城市中,涨幅均未超过0.3%。作为国内楼市风向标的京、沪、穗、深等一线城市,房价环比已连续3个月持平停涨。
另一方面,9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进一步下滑,业内人士预期10月份可能会跌入“不景气区间”。
中国住宅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说,随着房价的平稳甚至下降,以前的“卖方市场”或将逐渐转变成“买方市场”。
世联地产最新发布的第三季度购房者信心指数报告显示,三季度认为未来半年房价会下跌的购房者为40%,比二季度提高13个百分点;而看涨的购房者为36%,比二季度降低13个百分点。
“当一、二手房价均有合理调整,购房者能明显感知,僵局逐渐打破,那就意味着真正的‘市场拐点’到来。”宋会雍说,至于“合理调整”的标准,一些专家表示,考虑到上一轮房价翻番上涨,本轮调控周期中房价下调两三成是合理的。
不过,对于楼市能否调整到“合理价位”,仍有一些不确定性因素。比如,物价涨幅虽有回落,但仍保持在高位;一些主要国家仍然维持宽松货币政策,输入性通胀压力没有根本减轻;国内针对微小企业、外贸企业等实施的“定向宽松”,是否会带动楼市调控政策的局部松动,也还有待观察。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表示,目前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处于关键时期,各级政府要切实采取措施,进一步巩固调控成果。一方面要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另一方面也要增加普通商品房的用地供给,促进普通商品房市场健康发展。
记者了解到,部分热点城市对调控决心坚定。上海、北京最近均表示,继续坚定不移地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确保实现房价“稳中有降”。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后续楼市调控中,既要坚定挤出房价泡沫,也要防止房价大起大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