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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版:洛阳·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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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掐了,相互理解才能解决问题
别纳闷儿, 用水性质不同水价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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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2 月 9 日 星期    【打印】  
同样用了4吨水,破墙开店的乔先生却要比邻居多交几元水费,他感到不解——
别纳闷儿, 用水性质不同水价自然不同  
□见习记者 付璇
  核心提示

  同样用了4吨水,可是您要交的水费却比邻居家要交的水费多,这样的事儿您遇到过吗?这两天,家住西工区凯旋东路16号院的乔天欣就碰上了这么一件郁闷事。看着院门口贴出的水费通知单,60多岁的乔天欣很纳闷儿: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居民:水费咋突然涨了

  昨日9时许,记者来到乔天欣所在的凯旋东路16号院。一进院大门,我们就看到了贴出来的去年12月和今年1月的水费通知单。在这张单子上我们发现,同是4吨的用水量,乔天欣家的水费总额为13.4元,而邻居家的水费则是9.2元。

  “我刚开始还想是不是算错了,后来才发现院里遇到这事儿的不是我一家!”院内的刘先生说,这个月他家的水费也比上次交费时每吨贵了1元多。

  带着疑问,前两天,乔天欣拨通了洛阳北控水务集团涧东服务营销分公司相关负责人的电话,得到的回答却是他和刘先生等居民家的用水已不属于居民生活用水范围,因此才会比其他居民家的水费高。

  原来,乔天欣和刘先生等居民家临街,他们便利用“有利条件”将自家阳台打通做起了小生意。“1999年一住进来我就开了这个小卖部,这么多年来,家里的水费从未变过,为什么这个月突然提了价?”说起这件事,乔天欣心里总觉得有些郁闷。

  洛阳北控水务集团:破墙开店改变了用水性质

  记者看到乔天欣的小卖部主要卖一些烟、酒等物,而刘先生则主要是卖电动车电池。

  针对洛阳北控水务集团负责人的解释,两名居民提出了疑问:我们又不是经营洗车、餐馆等要用水才能进行的生意,日常用水都是家人自己吃饭、洗澡所用,为何我们的用水不属于居民生活用水范围?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洛阳北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据该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市不少临街的住户都利用地理位置的优势“破墙开店”,将原来的住宅改为门面房从事商业经营或出租经营。由于其用水性质已发生改变,所以,水价也应由居民生活用水水价调整为非居民用水水价,即应为每立方米3.35元。

  该负责人说,将住宅改为门面房致使用水性质发生改变的住户应及时主动要求变更用水性质。但由于涉及自身利益,不少人不愿主动变更,所以,洛阳北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会定期对居民的用水情况进行普查、调整。今年2月初,洛阳北控水务集团涧东服务营销分公司的工作人员在普查中发现该院临街住户有4家从事商业经营,而乔先生就是其中之一,于是,便将其水价进行了调整。

  划分:情况不同,价格不同

  据该负责人介绍,经省发改委批准,2010年1月,我市对水价进行了调整,分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特殊行业用水。居民生活用水主要指城市区居民的日常生活用水、部队和企事业单位集体宿舍的生活用水、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等;非居民用水主要指城市区工商业经营、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单位、宾馆、餐饮经营、营业性写字楼、基本建设、大众浴池用水等;特殊行业用水主要指城市区娱乐场所、高档洗浴等康乐场所和洗车行用水等。

  该负责人称,虽然我市目前对有破墙开店行为的居民的生活用水性质尚未有明确规定,但深圳等城市对此已有明确界定,即:凡在居民住宅中用于居家生活的用水,属居民生活用水,一律按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收取水费。在居民住宅中从事工业、商业或服务业活动的用水,经供水企业核实后,按相应用水类别收取水费。由于乔天欣等人已利用自家房屋进行商业经营,因此,他们的用水情况应属于非居民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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