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8日发文要求中央企业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强化审计监督,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加强特殊资金(资产)管理,明确管理责任,健全管理机制,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确保资产安全。
文件还明确了绩效薪酬分配、工程项目“赶工费”收入、代扣代缴税收手续费收入、改制上市剥离资产管理、会议费开支、辅助经营实体及其收益管理、废旧物资处置、现金和备用金管理等8类业务的管理要求和财务处理方式。
国资委要求中央企业明确管理机构,落实管理责任,完善内控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制订各类特殊资金(资产)的专项管理办法;要求企业严格收支管理,加强资金监控,严格特殊资金收支范围、标准和程序;规范投资运作,确保资金安全,实现保值增值,但严禁将特殊资金(资产)用于投资风险不可认知的业务或高风险业务;加强审计监督,依法追究损失责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