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5日从财政部获悉,为规范和加强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的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于日前制定了《在华举办国际会议费用开支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通过多项举措严格控制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的各项开支。
据介绍,这一最新出台的管理办法已于发布之日正式实施,财政部1997年制定的《关于在华召开国际会议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时宣布作废。新办法适用于中央部门与外国有关组织、团体、机构共同在华举办或受其委托承办年会、例会及其他以国际问题为主要内容,且申请中央财政拨款的会议。
与此前的规定相比,新管理办法对大中小型国际会议做了明确界定:会议正式代表在300人以上的,为大型国际会议;会议正式代表在100人以上、300人以下(含300人)的,为中型国际会议;会议正式代表在100人以下(含100人)的,为小型国际会议。
财政部明确,地方部门举办的国际会议参照新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