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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质监局公布2011年我市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状况分析报告。报告显示,在抽查的加工食品中,肉制品、水产制品、乳制品、蔬菜制品等产品合格率100%;饮料、方便食品、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豆制品的产品合格率分别是82.65%、86.67%、89.47%、80%和84.85%,相对偏低。
▲▲去年25大类食品被抽查
据市质监局生产监管科负责人王安增介绍,截至去年年底,我市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含生产加工小作坊)累计达490家,包括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均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386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04家。其中,大型食品企业47家,中型食品企业101家。偃师市和洛龙区的食品企业数量约占总数的1/3。
报告显示,市质监局先后抽查了涉及面粉、食用油、肉制品、饼干、水产制品、豆制品、蔬菜制品等25大类食品产品的386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对抽查企业的分析发现,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的食品产品具有三大特点。”王安增说,一是种类繁多,涉及粮食加工品、饮料、糕点、调味品、酒类等;二是分布不均,食品产品主要集中在粮食加工品、饮料、糕点等行业,按照企业数量排列,这三类食品产品生产企业数量约占总数的55.18%;三是风险因素大,饮料、乳制品、肉制品、豆制品等高风险食品产品在我市食品加工产业中占据比较重要的位置。
▲▲肉制品、乳制品等11类食品产品合格率100%
据介绍,去年市质监局共对我市食品企业的1875个批次产品进行了抽查,合格1811个批次,产品合格率96.59%。
合格率较高的食品有以下几类:粮食加工品,共抽检了210个批次,产品合格率为92.86%;酒类,共抽检了63个批次,产品合格率为95.24%;糕点,共抽检了156个批次,产品合格率为94.23%;调味品,共抽检了106个批次,产品合格率为92.45%;薯类及膨化食品,共抽检了15个批次,产品合格率为93.33%;蛋制品,共抽检了18个批次,产品合格率为94.44%;炒货制品及坚果制品共抽检了23个批次,产品合格率为91.3%。
肉制品、乳制品、水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蜂产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产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11类产品的合格率为100%。
▲▲速冻食品的合格率只有八成
报告显示,食用油及油脂制品共抽检了62个批次,产品合格率为88.7%;饮料,共抽检了98个批次,产品合格率为82.65%;方便食品,共抽检了15个批次,产品合格率为86.67%;豆制品,共抽检了33个批次,产品合格率为84.85%。
其中速冻食品共抽检了10个批次,合格率偏低,仅为80%。
据介绍,食品企业生产的不合格产品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部分检验指标不合格。从抽检结果发现,我市部分食品产品还存在着一些质量问题,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指标、标签、理化指标、添加剂指标、感官指标等。
二是微生物指标不合格。表现在菌落总数不合格,主要原因是环境卫生条件较差,清洗消毒不彻底。
三是标签不规范。《食品标签通过标准》新国标颁布以来,小麦粉、固体饮料、食用植物油等生产企业并没有认真执行,存在产品包装标志必备信息不全、添加剂标注不规范、明示或暗示产品具有药用功能等问题。
四是水含量不合格。去年,市质监局对小麦粉抽检了210个批次,产品合格率为92.86%。小麦粉不合格的原因有两方面,其一是加工工艺控制不严,其二是个别企业为提高利润,通过加大含水量达到增加产品重量的目的。
▲▲查出的不合格食品不会回流市场
王安增说,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严格遵循“五不放过”原则,即问题食品不销毁不放过、不合格原因不查明不放过、不制定整改措施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整改后复查不合格不放过。
据了解,去年市质监局共出动检查人员7822人次,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3106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6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120余处,查处各类食品案件101起,移交司法机关4起,取缔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45家,销毁问题食品产品1000余件,避免6300公斤问题食品流入市场。
王安增表示,目前,市质监局已将我市划分为71个监管责任区,并采取每家企业固定一名监管人员负监管责任,每个区域固定一名县局领导负区域监管责任,每个县(市)、区局固定一名市局领导负领导责任的办法,不让一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脱离监管,确保全市人民吃到放心安全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