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40多岁的男子饮酒后去河中洗澡,结果一人溺水,另外两个人未及时施救,并悄悄离去。日前,博爱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分别判处“不够义气”的王某某、韩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去年8月30日,家住焦作温县农村的王某、韩某、王某某3人大量饮酒后,去河里洗澡。王某向河对岸游去,韩某和王某某在河边说话,突然发现王某不见了。两人认为王某已溺水,因水深无法施救,未采取任何救助措施便离去。事后,在公安机关因王某溺水身亡对两个人调查时,他们依然隐瞒此事。同年9月2日,两人被刑事拘留,后被逮捕。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某、韩某的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因两人就民事赔偿问题已与受害人家属达成调解协议,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