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湖南邵阳目前约有千名“市容监督员”代替城管“执法”。这些监督员不穿制服对违法停车进行罚款。罚款将上缴区财政,其中80%返还给监督员。有律师称,监督员罚款“提成”不合理不合法。(8月21日《重庆晨报》)
如果你还没有听说过网络新词“官老板”,那么告诉你,这些请人执法罚款提成的官员就是。
促进城市文明,不能以牺牲依法行政为代价,管理城市得靠“法”而不是靠“罚”。其实,这些都已经是废话了。行政机关不得随意将执法权让给普通个人,更不得随便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实施行政处罚,这是最基本的法律常识。
然而,这种既不合理又不合法的事情,却总有地方政府部门“矢志不渝”地做,甚至被当做可以借鉴和复制的“成功经验”扩散流传。
显然,所谓执法在这些官员眼中就是一桩生意,和自己包下工程请别人来干差不多。在“官老板”的执法生意中,地方官员成了执法包工头,并将“独家承包”来的执法权力分包给上千名市容监督员,让他们按照自身政绩和罚款创收的需要去代替执法。可是,所谓执法绝不应该是为了罚款而罚款,执法权力更加不容随意分包转包!
在“官老板”看来,这样做很有“执法效益”,因为基本不用花钱,只用罚款就能请上千人帮自己干活,而且只要罚得够狠违法行为势必减少,市容环境也会得到改善。
可是,纳税人请你来是让你当公仆为人民服务的,绝不是让你“承包”执法罚款的生意并且肆意分包的,如果你嫌活儿太累不愿意自己干,或者觉得自己没本事干好,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卷铺盖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