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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1版:河洛评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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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助者天助 自强者恒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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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医保骗保,监管“篱笆”咋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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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3 月 14 日 星期    【打印】  
防医保骗保,监管“篱笆”咋扎
□本报新闻观察员 洛谭
    【新闻背景】 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规套取骗取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专项治理行动,将对违规违法者给予严惩。(见本报12日A12版、昨日A10版报道)

    一些地方的医院、定点药店和医保个人把医保基金当作“唐僧肉”:有的医院采取“分解法”,将本可一次住院康复的病人分解成多次住院,通过增加住院次数骗保;在有的药店,顾客用医保卡可“刷”到洗发水、蜂蜜……

    医、保、患三方为追求各自利益博弈。医保医疗费用支付方式的不完善,医保基金管理使用机制不健全、监督不到位等,都为骗保案件的发生提供了生长环境。

    我们知道,重要的是监管。问题是,医疗保险管理机构既要选择医保定点机构,负责日常考核与监管,还要负责医保定点机构的报销等事宜,这种“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运作模式,难免让监督乏力。再者,人手不足、缺乏医学专业人士,使监管部门易出现“出问题才管”的问题。

    为此,不少专家都提出,探索第三方监管力量、第三方支付机制应该是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一个方向。

    被引入的外部监管力量,可以参与药品购买、分销管理以及药品使用目录管理、处方药报销管理等方面工作,以便在为医院核定医疗定额等方面提供准确依据,使医院无漏洞可钻。

    还有一点不得不说,现行的医保监管法律效力层次低,对医院、医生和患者约束力弱,违规者很难受到应有惩处。取消定点资格、退赔违规药品费用甚至笼而统之的“整改”,可能难以真正吓退那些骗子。事实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欺骗手段骗取社保基金的,可以按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社保机构工作人员审核不严致使大量社保基金被骗取,也可按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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